科學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體現客觀規(guī)律。2019年11月5日《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要“堅持科學立法”。對科學立法進行研究,具有重大的學術價值和應用價值。本書分為以下十章:第一章為科學立法的概念; 第二章為科學立法的源流和動因; 第三章為科學立法與民主立法; 第四章為科學立法與依法立法; 第五章為科學立法與立法理念; 第六章為科學立法與立法隊伍建設; 第七章為科學立法與立法體制; 第八章為科學立法與立法程序; 第九章為科學立法與立法技術和方法; 第十章為科學立法與立法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