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金融市場、金融體系最為發(fā)達的國家,美國金融法的域外適用增強了美國金融法影響他國及國際金融法律制度,增加了企業(yè)的合規(guī)風險與成本,影響國際關系,成為國際社會關注的重要現實議題。本書稿以美國金融法規(guī)為對象,重點圍繞《多德-弗蘭克法案》域外管轄,從法理、制度和實踐層面論證金融法域外管轄的正當性,挖掘其適用方式和所需要的條件支撐。本書力圖論證“真實聯系”因素所建立的控制能力和正當性是確立管轄的兩個核心因素。在此基礎上,本書力圖論證域外管轄系統(tǒng)性風險的跨境影響效果應成為金融法域外管轄的正當性“真實聯系”依據。在法理分析基礎上,本書重點從如下兩個角度論證本書關于域外管轄制度的法理分析:(1)美國的立法、司法和執(zhí)法管轄制度;(2)DFA 關于證券、銀行和互換交易等三個領域的相關規(guī)定及其域外適用的司法和執(zhí)法實踐。 美國聯邦法的域外管轄增強了美國配置全球金融資源的能力,值得從法理、制度和實踐角度予以討論分析。本書的出版對于挖掘美國金融法域外管轄及其背后的支撐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