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fā)(2013)96號印發(fā)《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出,在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領域,要逐步加大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力度。政府購買教育服務,作為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一類,是對教育領域政府提供教育服務在生產方式上的一種探索,是教育公共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早在2000年左右,實踐領域中就有地方開始嘗試開展這方面的改革。按照教育活動開展所覆蓋的領域,政府購買教育服務的范圍包括學位服務、管理服務、教學服務、基建服務、培訓服務、后勤服務等。實踐中,我們可以看到購買學前教育學位、教育券、委托管理、教師培訓、“課后一小時服務”、研學外包、基礎設施建設PPP項目等具體的項目活動。《政府購買教育服務案例研究-教育科學與實踐創(chuàng)新叢書》圍繞以上主題,搜集匯編了10個案例,在案例描述的基礎上,就其所反映出的矛盾點和經驗教訓提出了若干思考問題。作者依據(jù)政府購買教育服務的理論研究對每個案例進行了評析。作為政府公共財政支出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我國各地政府購買教育服務的項目推進,離不開政府政策的規(guī)劃與引導。為此,該書在最后的附錄部分將中央和各個地方政府出臺的相關政策文件進行了整理,并盡可能多地羅列出各地政府購買教育服務的項目。政府購買教育服務案例研究,旨在幫助我們建立對現(xiàn)實中真實問題的感受和認識,并通過這種感受和認識不斷地反思和完善理論研究,期待政府購買教育服務的持續(xù)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