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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士人與地方公益事業(yè)之研究

南宋士人與地方公益事業(yè)之研究

定 價:¥89.00

作 者: 宋燕鵬 著
出版社: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叢編項: 中國社會科學博士論文文庫
標 簽: 暫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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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20357531 出版時間: 2019-12-01 包裝: 平裝
開本: 16開 頁數(shù): 282 字數(shù):  

內容簡介

  科舉制帶來社會階層一定程度上的流動,并且在唐代中期開始形成以科舉為業(yè)的階層,并且這個階層也覆蓋到江南地區(qū)。北宋發(fā)展科舉制,并且在地方推廣官學教育,致使社會知識群體繼續(xù)膨脹。靖康之難后,北人再次大量南遷,這就增加了南方的士人群體。北方士人遷入南方后,經歷了本土化的過程,加上科舉制繼續(xù)發(fā)展,從而增加了南宋士人群體的數(shù)量。這源于南宋地方公私教育的普及,以及印刷出版技術的發(fā)達。南宋士人的身份的自我認同比較一致,士人的形成方式開始趨同,并且該階層還出現(xiàn)了基本的分層。作為南宋社會的一個重要階層,因士人自身社會地位的優(yōu)勢,富民對士人地位的追捧,以及地方官員對士人的禮遇和互動,在這些基礎之上,士人進而在參與公益事業(yè)過程中通過與政府官員和富民等階層發(fā)生互動,從而獲得一定的“文化權力”。南宋大部分公益事業(yè)依然是地方官員為主導,士人僅是參與力量,并未達到控制地方事務的程度。

作者簡介

  宋燕鵬,男,河北永年人,歷史學博士,編審。首都師范大學、山東大學博士后。2012年11月-2014年1月任馬來亞大學中文系暨馬來西亞華人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閩南師范大學“閩江學者”講座教授。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歷史與考古出版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學術兼職主要有:中國中外關系史學會常務副秘書長、中國魏晉南北朝史學會副秘書長。2013年以前主要研究中國古代社會史,之后主要研究馬來西亞華人史、中國與東南亞關系史。先后出版《籍貫與流動:北朝文士的歷史地理學研究》《南部太行山區(qū)祠神信仰研究:618-1368》《北朝社會文化史研究》等專著4部,先后在《南洋問題研究》《華僑華人歷史研究》《史學月刊》《社會科學戰(zhàn)線》《哲學與文化》《南洋學報》《華人研究國際學報》《亞洲文化》等包括CSSCI、A@HCI在內的各類國內外期刊發(fā)表學術論文50余篇。先后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子項目、年度項目)、中國僑聯(lián)年度項目、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特別委托項目、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面上資助(第51批、第62批)和特別資助(第6批、第11批)等縱向課題13項。

圖書目錄

緒論
第一節(jié) 研究對象
一 士人
二 社會公益事業(yè)
第二節(jié) 選題目的及意義
第三節(jié) 學術史回顧
一 國內研究
二 國外研究
第四節(jié) 研究內容及方法
一 研究內容
二 研究方法
第一章 宋代士人的形成與發(fā)展
第一節(jié) 科舉制下的唐后期、北宋士人
一 唐代后期南方地區(qū)社會階層的變動
二 唐后期應科舉階層與地域的擴大
三 北宋科舉制下士人階層的崛起
第二節(jié) 南宋士人階層的成熟
一 南宋時科舉制繼續(xù)促進士人群體增長
二 南宋時士人階層的基本成型
三 南宋士人階層發(fā)育的地域差異
第二章 南宋士人之“文化權力”
第一節(jié)南宋士人獲取“文化權力”之先天條件
一 士人在社會上的地位優(yōu)勢
二 富民階層對士人身份的追捧
三 地方官員對士人的禮遇
四 地方官員與士人的日?;?br />第二節(jié)南宋士人之“文化權力”的獲得
一 南宋地方士人的生平個案
二 南宋士人獲得“文化權力”的途徑
第三章 地方公益事業(yè)中的南宋士人
第一節(jié)經濟救助實施中的南宋士人
一 災前防范措施中的南宋士人
二 賑濟活動中的南宋士人
三 義役實施中的南宋士人
第二節(jié) 公共工程實施中的南宋士人
一 橋梁修建中的南宋士人
二 水利修建中的南宋士人
第三節(jié) 文化設施實施中的南宋士人
一 官學修建中的南宋士人
二 祠廟修建活動中的南宋士人
第四章 地方公益事業(yè)中的南宋士人之諸關系
第一節(jié) 南宋士人與政府官員之關系
一 現(xiàn)任官員與地方士人的關系
二 地方士人參與公益事業(yè)的原因
第二節(jié) 南宋士人與其他社會群體之關系
一 公益事業(yè)中南宋士人與富民的關系
二 公益事業(yè)中南宋士人與佛教僧人的關系
第五章 南宋在公益事業(yè)領域中之歷史地位
第一節(jié) 承上啟下:南宋公益事業(yè)參與主體的時代特征
一 唐(7-9世紀):政府之外庶民地主與宗教勢力參與公益事業(yè)的時代
二 北宋(10-11世紀):政府之外士人、富民與宗教勢力參與公益事業(yè)的時代
三 南宋、元(12-14世紀):士人、富民與宗教勢力參與公益事業(yè)的時代
四 明清(14-19世紀):士紳與富民、宗教勢力參與公益事業(yè)的時代
五 結論
第二節(jié) 南宋奠定了南宋以降公益事業(yè)的實施模式
一政府官員倡議,士人參與
二 現(xiàn)任地方官員任命士人主持
三 士人請示,官員首肯后實施
四 士人自發(fā)實施
結論
附錄 南宋“士人社會”的成立及其意義
第一節(jié) 南宋“士人社會”是“士族社會”崩潰后科舉制下的必然產物
第二節(jié) 南宋士人階層是明清士紳階層的前身
參考文獻
索引
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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