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把魯迅的翻譯活動分為早期(1903—1908)、中期(1909—1926)和后期(1927—1936)三個階段,并從社會功用和政治視角探討了魯迅翻譯活動的倫理演變,挖掘魯迅翻譯倫理觀念的發(fā)展變化歷程。同時,本研究從魯迅翻譯活動中的真善美、平等意識和責任意識等三個方面分析魯迅的倫理價值取向,發(fā)現魯迅始終將國家與民族進步之大任扛于自己肩上,表現出崇高的社會使命感和責任感。在翻譯活動中,由于中國傳統(tǒng)文化、新文化運動、進化論思想以及尼采“超人”生命哲學的影響,魯迅的“中間物”思想逐漸形成,這是魯迅翻譯倫理觀念和原則的哲學基礎。他把自己、文學創(chuàng)作和翻譯等均視為“中間物”,其翻譯策略經歷了意譯、直譯乃至“硬譯”的發(fā)展變化,語言策略也從文言文轉向白話文乃至現代文,主張重譯和復譯。更為重要的是,在經歷過不同階段的實踐和思考之后,在其政治意識的影響下,魯迅形成了正義、責任、誠信、忠實和異化等鮮明的翻譯倫理原則,實現了與其崇高政治目標相契合的翻譯倫理意圖,那便是期望改良中國傳統(tǒng)語言文字,改善中國傳統(tǒng)文藝,促進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進步,喚醒麻木落后的國民,探索國家和民族的出路,實現救國救民的最終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