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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共治與政府責任自然災害應對的法治路向

災害共治與政府責任自然災害應對的法治路向

定 價:¥78.00

作 者: 楊丹 著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叢編項:
標 簽: 暫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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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9749934 出版時間: 2020-11-01 包裝: 平裝
開本: 16 頁數(shù): 269 字數(shù):  

內(nèi)容簡介

  本書從法學視角展開論述,同時結合憲法學、行政法學基礎理論展開探討當前我國災害應對的實踐,建議建立自然災害防治長效機制,對于國家機關的實踐者也能提供新的理念與思路。

作者簡介

  楊丹,1990年9月出生,法學博士?,F(xiàn)為四川大學法學院助理研究員。美國埃默里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主要研究領域為行政法、地方組織法等。先后在《四川大學學報》《四川師范大學學報》《河南社會科學》《理論與改革》《中國公共政策評論》《天津行政學院學報》等國內(nèi)權*期刊上公開發(fā)表論文十余篇,其中被《中國人民大學復印報刊資料》全文轉載3篇。主持或參與國家*、省部級課題多項。

圖書目錄

目 錄

緒  論
  一、研究背景與意義
  二、相關概念的界定
  三、研究現(xiàn)狀的回顧
  四、研究方法與文章脈絡

第一章 自然災害應對中政府責任概述
 第一節(jié) 政府承擔自然災害應對責任的正當性
  一、正當性基礎:公民對國家的權力讓渡
  二、正當性的實現(xiàn)條件:政府多元優(yōu)勢
  三、責任政府以服務行政為發(fā)展核心
 第二節(jié) 自然災害應對中政府責任的性質(zhì)
  一、基礎性責任:福利思想下的社會保障責任
  二、法定性責任:政府應對自然災害的公法立場
  三、給付性責任:服務行政實踐中的政府責任
 第三節(jié) 我國政府應對自然災害面臨的困境
  一、治理視野下政府應對自然災害的責任
界限不明
  二、自然災害應對中政府責任未進行有效歸類
  三、自然災害應對中中央與地方政府責任的劃分不清晰
  四、自然災害立法未有效推動政府責任的規(guī)范化與制度化
 小 結

第二章 災害共治中的政府責任
 第一節(jié) 有限責任:災害共治中的責任分擔
  一、政府有限責任:國家輔助理論下的自然災害應對
  二、政府應對責任分擔模式的他國經(jīng)驗
 第二節(jié) 政府與社會組織的責任劃分
  一、政府與基層自治組織的責任劃分
  二、政府與非營利組織的責任劃分
  三、政府與企業(yè)的責任劃分
 第三節(jié) 政府與公民的責任劃分
  一、公民參與自然災害應對的基礎
  二、公民應對自然災害的責任形式
 小 結

第三章 自然災害應對中政府責任的范圍與類型
 第一節(jié) 自然災害政府責任的范圍
  一、自然災害預防階段的政府責任
  二、自然災害應急與救濟階段的政府責任
  三、自然災害重建階段的政府責任
 第二節(jié) 自然災害政府責任的類型
  一、救災物資儲備責任
  二、生命安全保障責任
  三、住房保障責任
  四、政府出資責任
  五、災害補償義務
  六、災害賠償責任
 小 結

第四章 “央—地”政府應對自然災害的責任劃分(一):
基礎理論與改革實踐
 第一節(jié) “央—地”政府劃分自然災害應對責任的必要性
  一、必要性:分權治理構成的理論支撐
  二、從控權行政向配權行政的轉化:分權改革提供的實踐支撐
 第二節(jié) 一個契機:應急管理部的建立
  一、應急管理部的由來
  二、應急管理職責的劃分
 第三節(jié) 自然災害應對責任機制的他國經(jīng)驗
  一、日本自然災害應對責任機制
  二、美國自然災害應對責任機制
 小 結

第五章 “央—地”政府應對自然災害的責任劃分(二):
具體責任形式
 第一節(jié) 配置機制的選擇:實現(xiàn)政府應對責任制度化
  一、“央—地”政府責任劃分的基本原則
  二、“央—地”政府應對責任的劃分主體
  三、“央—地”政府應對責任的劃分方式
 第二節(jié) 中央政府承擔的自然災害應對責任
  一、中央政府災害應對責任的特征
  二、自然災害應對的宏觀調(diào)控職責
  三、啟動全國自然災害應急響應機制的職責
  四、劃分災害應對責任的職責
 第三節(jié) 省級政府承擔的自然災害應對責任
  一、省級政府災害應對責任的特征
  二、執(zhí)行自然災害法律法規(guī)與中央政府的決定
  三、劃分省以下地方各級政府的災害應對責任
  四、編制省域范圍內(nèi)自然災害應對的財政預算
  五、確定住房與公共基礎設施標準
  六、制定自然災害福利政策
 第四節(jié) 基層政府承擔的自然災害應對責任
  一、市—縣—鄉(xiāng)的災害應對關系
  二、執(zhí)行中央與省級政府關于自然災害應對的政策與指示
  三、展開日常防災管理活動
  四、及時采取自然災害應急救援措施
  五、制定、執(zhí)行轄區(qū)內(nèi)恢復重建規(guī)劃
  六、管理、發(fā)放自然災害救助金與救助物資
  七、提供或購買自然災害福利服務項目
 小 結

第六章 建立我國自然災害應對中政府責任體制的法治路徑
 第一節(jié) 我國自然災害法律制度現(xiàn)狀
  一、我國自然災害法律制度整體情況
  二、我國自然災害法律制度的缺陷
 第二節(jié) 域外自然災害應對的立法經(jīng)驗
  一、自然災害法律制度的完善離不開災害事件的推動
  二、自然災害立法凸顯階段性或類型化等特征
  三、自然災害立法的問題導向性較強
  四、相對完善的法律制度是政府承擔責任的重要依據(jù)
  五、災害立法是多方共同作用推動而成
  六、中央與地方根據(jù)應對需求行使自然災害立法權
 第三節(jié) 完善我國自然災害應對中政府責任法律制度的建議
  一、自然災害立法模式的選擇
  二、政府災害應對責任法律制度的構筑

參考文獻

后  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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