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靜,工商管理碩士,從事金融工作12年,5年北美信貸風險管理.7年中國汽車金融行業(yè)經驗,覆蓋貸前審批,征信調查,貸后催收等風控領域。現任職于上海某汽車金融有限公司風險管理部。主筆該書第一章1.1、1.2,第二章2.1和第四章,并負責該書上篇非訴催收全部章節(jié)的編撰。丁濤,法律碩士,獲得司法職業(yè)資格,從事法律工作15年,曾任法院法官,涉足法院執(zhí)行資產處置、央企集中采購管理、保險行業(yè)法律糾紛處理、資產保全催收等相關領域,現任職于上海某汽車金融有限公司資產保全部門。主筆該書第六章6.3,第八章8.1、8.2、8.3、8.4、8.6,第九章9.1、9.2、9.4、9.7、9.8部分,并負責該書下篇法務催收全部章節(jié)的編撰。王孛,經濟法碩士,畢業(yè)后一直在汽車金融行業(yè)從事法律訴訟工作,現為上海某汽車金融有限公司法務,涉足公司常規(guī)及特殊訴訟、不良債權處置、資產保全法律項目開拓及制度擬定等相關事宜。主筆該書第六章6.1、6.2,第八章8.1.5、8.5,第九章9.5、9.6及第七章和第十章部分,并協(xié)同丁濤完成下篇法務催收所有章節(jié)的編撰。壽文捷,公共關系本科,從事催收工作8年。3年信用卡催收,5年汽車金融催收?,F任職于上海某汽車金融有限公司風險管理部。主筆該書第一章1.3,第二章2.2、2.3和第三章。趙璐怡,風險管理碩士,經濟學、法學雙學士,從事數據分析工作5年,涉足催收風險計量、零售業(yè)務指標分析、人員績效管理指標制定及分析、風險預估模型建立、風險數據分析(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等領域,現任上海某汽車金融有限公司風險數據分析師。獨立完成該書第五章的全部編撰工作。趙志豪,法學學士,畢業(yè)后從事銀行信用卡催收法務工作3年左右,現為上海某汽車金融有限公司資產保全法務,主筆該書第九章9.3,參與第八章8.2、8.3、8.4的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