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政治思想家夏爾·阿列克西·德·托克維爾(Charles Alexisde Tocqueville),1805年7月29日生于今伊夫林省塞納河畔維爾內伊,1859年4月16日病逝于戛納。家庭是諾曼底貴族。1823年由默茲的高級中學畢業(yè)后去巴黎學習法律,1827年出任凡爾賽初審法院法官。1830年七月革命后,因在效忠奧爾良王朝的問題上與擁護已被推翻的波旁復辟王朝的家庭有意見分歧,以及為避免七月革命的余波的沖擊,而與好友古斯達夫·德·博蒙商定,借法國醞釀改革監(jiān)獄制度之機,向司法部請假,要求去美國考察其受到歐洲各國重視的新監(jiān)獄制度。經過一番周折和親友的斡旋,請求獲準。其實,這只是表面的目的,他們的真正目的是到這個國家去考察民主制度的實際運用。他們在1831年4月2日乘船離開法國,5月9日到達美國;在美國考察9個月零幾天,于1832年2月22日離美回國。不久以后,博蒙因拒絕為一件政治丑案辯護而被撤職,托克維爾在氣憤之余,也掛冠而去。1833年,他與博蒙寫出《關于美國的監(jiān)獄制度及其在法國的運用》的報告。這個報告后來被譯成英、德、葡等幾國文字。1835年,托克維爾成名之作《論美國的民主》上卷問世。1839年,他被選為人文和政治科學院院士,并當選為眾議院議員(下一屆落選)。1840年,《論美國的民主》下卷出版。1841年,他被選為法蘭西學院院士。1842-1848年為芒什省議員。1848年二月革命后,托克維爾任制憲議會議員,參加法蘭西第二共和國憲法的制定工作,并被選為新憲法實施后的國民議會議員。1848年6-10月,出任第二共和國外交部長。1851年12月因反對路易·波拿巴稱帝而被逮捕,但因其知名度高,次日即被釋放。從此以后退出政界,專門從事著作。1851年寫成的《回憶錄》,詳述了二月革命的內情。1856年出版的《舊制度與大革命》(或譯《舊秩序與大革命》),也是一部名著,有多種文字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