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鳴,1967年畢業(yè)于北京大學中文系,一生的主要工作是中學語文教學。在長期的教學實踐和理論研究中,王老師形成了自己的教學理念和教學風,取得了良好的教學效果,被評為北京市特級教師,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全國優(yōu)選工作者。王老師確定的核心教學教育目標是使學生獲得讀書作文的智慧,并潛移默化促進其全面發(fā)展,從而變得更聰明。王老師堅持以思維論為核心的價論、思維論、方法論三論統(tǒng)一的教學觀。他認為,語文教學應該有一個綜合的價目標,思維訓練必須貫穿教學的全過程,既校正價的取向,又制約方法的選擇,而方法本身也是有系統(tǒng)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