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作為注冊會計師財務報表審計的產成品,既是財務報表鑒定意見的載體,是投資者進行決策的重要依據,也是審計工作結果的證明,備受審計利益相關者的重視。自20世紀30年代審計報告格式標準化以來,對其的批評也一直沒有停止過。為應對社會公眾需求,降低審計期望差距,審計準則的制定者及審計職業(yè)界一直試圖通過“教育”使用者,來降低公眾的期望。因此,直到本次審計報告模式改革之前,歷次審計報告改革,都有過度的“行業(yè)保護”之嫌?!鞍踩皇录敝螅鶕OX法案成立的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jiān)察委員會(PCAOB),作為中立者擺脫了注冊會計師審計職業(yè)界利益關系的束縛,提出了制定基于“使用者需求觀”的審計報告模式,PCAOB審計報告模式的改革也撬動了包括國際審計與鑒證準則理事會(IAASB)在內的重要國家或組織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