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早在2000年就提出了對本國流轉稅稅制的改革,但由于黨派紛爭和政治博弈,改革遭遇重重阻礙,直至擱淺。2014年莫迪總理上臺后,重啟GST改革動議,在其強勢推動和多方斡旋下,修改了印度憲法,掃除了GST改革的法律障礙。隨后,有關的GST法案相繼出臺。2017年7月1日,印度GST改革正式開始實施。GST改革的目標是建立規(guī)范化、現(xiàn)代化的稅收制度,消除跨邦貿易的壁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統(tǒng)一“小、亂、散”的國內市場,改善營商環(huán)境,促進印度經濟更好更快發(fā)展。在GST改革具體落實過程中,印度推出了許多行之有效的舉措:在稅收法定方面,改革之前堅持立法先行,制定了較為完備的GST法律體系;在組織領導方面,組建了專門的GST委員會,傾聽納稅人的呼聲,全權、全程指導、處理和解決改革過程中的痛點和難點問題;在體制機制方面,根據(jù)國情設置具有印度特色的雙軌制GST和利益補償機制,并針對改革過程中部分商家借機哄抬物價等行為建立了反不正當利益機制;在征收管理方面,大力推進信息治稅,開發(fā)了適用全國的GST稅收征管信息系統(tǒng)GSTN,并采取了進銷項比對、逆向征稅、電子通行單等征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