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棚雜憶》寫于1992年,為什么時隔六年,到了現(xiàn)在1998年才拿出來出版。這有點違反了寫書的常規(guī)。讀者會懷疑,其中必有個說法。讀者的懷疑是對的,其中確有一個說法,而這個說法并不神秘,它僅僅出于個人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一點私心而已。我本來已經被“革命”小將——其實并不一定都小——在身上踏上了一千只腳,永世不得翻身了。可否極泰來,人間正道,浩劫一過,我不但翻身起來,而且飛黃騰達,“官”運亨通,頗讓一些痛打過我、折磨過我的小將們膽戰(zhàn)心驚。如果我真想報復的話,我會有一千種手段,得心應手,不費吹灰之力,就能夠進行報復的。可是我并沒有這樣做,我對任何人都沒有打擊、報復、穿小鞋、耍大棒。難道我是一個了不起的寬容大度的正人君子嗎?否,否,決不是的。我有愛,有恨,會妒忌,想報復,我的寬容心腸不比任何人高。可是,一動報復之念,我立即想到,在當時那種情況下,那種氣氛中,每個人,不管他是哪一個山頭,哪一個派別,都像喝了迷魂湯一樣,異化為非人?,F(xiàn)在人們有年浩劫中的對立面,批斗過我,誣蔑過我,審訊過我,踢打過我。他們中的許多人好像有點愧悔之意。我認為,這些人都是好同志,同我一樣,一時糊涂油蒙了心,干出了一些不太合乎理性的勾當。世界上沒有不犯錯誤的人,這是大家都承認的一個真理。如果讓這些本來是好人的人知道了,我抽屜里面藏著一部《牛棚雜憶》,他們一定會認為我是秋后算賬派,私立黑賬,準備日后打擊報復。我的書中雖然沒有寫出名字——我是有意這樣做的——但是,當事人一看就知道是誰,對號入座,易如反掌。懷著這樣惴惴不安的心理,我們怎么能同桌共事呢?為了避免這種尷尬局面,所以我才雖把書寫出卻秘而不宣。那么,你為什么不干脆不寫這樣一部書呢?這話問得對,問得正中要害。實際上,我最初確實沒有寫這樣一部書的打算。否則,“十年浩劫”正式結束于1976年,我的書十六年以后到了1992年才寫,中間隔了這樣許多年,所為何來?這十六年是我反思、觀察、困惑、期待的期間。我痛恨自己在政治上形同一條蠢驢,對所謂“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這一場殘暴、混亂、使我們偉大的中華民族蒙羞忍恥、把我們國家的經濟推向絕境、空前、絕后——這是我的希望——至今還沒人能給一個全面合理的解釋的悲劇.有不少人早就認識了它的實質,我卻是在“四人幫”垮臺以后腦筋才開了竅。我實在感到羞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