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由教育部考試中心與中央音樂學院聯(lián)合舉辦的“音樂等級考試”,是一項課外音樂教育自我測評式的考試。其中的“音樂基礎考試”,由“樂理·視唱練耳”和“音樂常識”兩部分組成。本“音樂常識”教材的宗旨是啟迪人們如何去鑒賞音樂,根據(jù)音樂藝術的特殊性,以及“因材施教”“循序漸進”的教育規(guī)律,本“音樂常識”在教學進程和方法上有以下設計:一是明確教育對象為4歲以上的少年兒童,針對少年兒童不同年齡段的心理特征,在教學進程安排上,初級階段為聆聽和感受音樂,中級階段為欣賞和感知音樂,高級階段為鑒賞和感悟音樂。從而在他們接觸音樂過程中,有序形成以感性貫穿始終,又逐漸滲透理性因素的審美體驗鏈。二是強調啟發(fā)學習者在欣賞音樂過程中,通過聯(lián)想聯(lián)覺,融入自己的思想情感記憶,引導他們形成個人獨有的音樂審美體驗,從而開啟他們的想象力和創(chuàng)造力。三是在相關音樂知識的介紹和作品音響的選擇上,教材秉承了各種音樂樣式兼顧,但均由淺入深、以點帶面的原則,并在文字措辭,乃至圖式版面上,注意適合少年兒童的情趣,使之聽聞愉悅,易于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