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
第二條【適用范圍】
第三條【鼓勵外商投資原則規(guī)定】
第四條【外商投資準入管理規(guī)定】
第五條【保護外國投資者權益】
第六條【外商投資義務】
第七條【外商投資管理部門】
第八條【外商投資企業(yè)工會活動】
第二章 投資促進
第九條【平等適用國家政策】
第十條【提高政策透明度】
第十一條【健全服務體系】
第十二條【加強國際合作】
第十三條【試驗性政策措施】
第十四條【鼓勵和引導外國投資者在特定行業(yè)、領域、地區(qū)投資】
第十五條【外商投資企業(yè)平等參與標準化工作】
第十六條【外商投資企業(yè)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第十七條【外商投資企業(yè)融資政策】
第十八條【授權地方政府制定外商投資促進和便利化政策措施】
第十九條【為外商投資提供便利化服務】
第三章 投資保護
第二十條【國家對外國投資者的投資征收或者征用規(guī)定】
第二十一條【外國投資者的投資、利潤等資金和款項的匯入、匯出】
第二十二條【外商投資的知識產權保護】
第二十三條【商業(yè)秘密保護】
第二十四條【涉及外商投資的規(guī)范性文件的制定】
第二十五條【地方政府對外商投資的守約踐諾】
第二十六條【外商投資企業(yè)投訴工作機制】
第二十七條【外商投資企業(yè)商會、協(xié)會】
第四章 投資管理
第二十八條【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制度】
第二十九條【外商投資項目的核準、備案】
第三十條【外商投資行政許可】
第三十一條【組織形式、組織機構及其活動準則】
第三十二條【依法經營,接受監(jiān)督檢查】
第三十三條【經營者集中審查】
第三十四條【信息報告制度】
第三十五條【安全審查制度】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違反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禁止、限制投資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違反信息報告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查處和信用監(jiān)管】
第三十九條【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違法履職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條【對等報復措施】
第四十一條【例外規(guī)定】
第四十二條【實施時間與“過渡期”】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
(2019年3月15日)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草案)》的說明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見的報告
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
自由貿易試驗區(qū)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
憲法法律委、財經委、法工委座談會對外商投資法草案的意見
外商投資法草案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的情況
外商投資法草案上海調研簡報
關于“準入前國民待遇”的有關情況
部分國家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的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