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民,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大連海事大學民法哲學研究中心主任。首屆“遼寧省杰出中青年法學專家”;第五批“大連市優(yōu)秀專家”;中共遼寧省委、遼寧省人民政府決策咨詢委員會委員;何勤華主編《中國法學家訪談錄》(第6卷)入選法學家。 1959年7月生,吉林省梅河口市人。1983年畢業(yè)于吉林大學歷史系,獲史學學士學位,1986年畢業(yè)于吉林大學法律系,獲法學碩士學位。1986年7月至2002年2月在東北財經大學法律系工作,曾任該校法律系副主任、法學院副院長(主持工作,成立法學院)。2002年3月起任教于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2006年4月至2011年9月,任大連海事大學專業(yè)學位教育學院副院長、法律碩士教育中心主任;2011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法律碩士教育中心主任。2005年10月負責成立遼寧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2013年9月負責成立(社團法人)遼寧省民法學會。2013年11月發(fā)起創(chuàng)辦“全國民法基礎理論與民法哲學論壇”。2015年12月,創(chuàng)辦“中國民法哲學網”。2011年3月,創(chuàng)辦遼寧民同律師事務所,任首席律師、執(zhí)行管理人。 現(xiàn)為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究會常務理事;遼寧省民法學會(社團法人)會長;遼寧省法學會常務理事,遼寧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主要研究領域為中國民法學和民法哲學。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民法精神與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民本模式研究”首席專家。出版“十二五”國家重點規(guī)劃出版圖書《人的私法地位》(第2版)和《民法的精神構造》等著作;發(fā)表《民事責任歸責原則新論——過錯推定規(guī)則的演進:現(xiàn)代歸責原則的發(fā)展》等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