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995年生效的《仲裁法》為主體的中國仲裁法制日益顯示出越來越嚴重的各種弊端。在境外很多本已很完善的仲裁法制多次適時更新的背景下,我國現有仲裁法制越發(fā)阻礙我國仲裁業(yè)的競爭力。所以,盡快改革仲裁法制才符合我國的根本利益?!”緯吨袊俨梅ㄖ聘母镅芯俊肥窃谧髡咧鞒值囊呀Y項的同名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報告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而成。 《中國仲裁法制改革研究》共由八部分構成。一部分說明本書的研究對象和基本指導理論;第二部分探討我國規(guī)范仲裁機構法制的改革問題;第三部分研習我國關于仲裁協議效力的瑕疵,仲裁裁決關系規(guī)范以外的其他仲裁協議法制規(guī)范的改革問題;第四部分研究我國規(guī)范仲裁保全措施法制的改革問題;第五部分探討我國仲裁裁決撤銷制度的改革問題;第六部分研究我國仲裁裁決承認與執(zhí)行制度的改革問題;第七部分探究我國涉外仲裁特別法制的改革問題;第八部分提出了修改現行《仲裁法》的建議稿并作出逐條說明和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