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漢語(校訂重排本 第四冊)/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國家規(guī)劃教材》古代漢語這一門課程,過去在不同的高等學校中,在不同的時期內,有種種不同的教學內容。有的是當做歷代文選來教,有的是當做文言語法來教,有的把它講成文字、音韻、訓詁,有的把它講成漢語史。目的要求是不一致的。經過1958年的教育革命,大家進一步認識到教學必須聯系實際,許多高等學校都重新考慮古代漢語的教學內容,以為它的目的應該是培養(yǎng)學生閱讀古書的能力,而要達到這一個目的,必須既有感性知識,又有理性知識。)》把文選的閱讀與文言語法、文字、音韻、訓詁等理論知識密切結合起來,然后我們的教學才不是片面的從而提高古代漢語的教學效果。至于漢語史,則應該另立一科;漢語史是理論課,古代漢語是工具課,目的要求是不相同的。北京大學在1959年進行了古代漢語教學的改革,把文選、常用詞、古漢語通論三部分結合起來,取得了較好的教學效果。此外還有許多高等學校都以培養(yǎng)閱讀古書能力作為目的,改進了古代漢語的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