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秀峰 1963年8月出生,漢族,山東省利津縣人,四級高級法官。1986年7月畢業(yè)于華東政法學院,研究生學歷。曾任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研究室副主任。1995年5月任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研究室主任。1996年4月任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庭庭長。2001年1月至2007年6月任墾利縣人民法院院長?,F(xiàn)任東營市法制辦主任。 出版了個人專著《視界》,主編了《仲裁法律知識讀本》《仲裁記憶:仲裁人所思??所悟??所得》,與他人合作出版了《青年學》《民事訴訟與人民調解》《實用行政訴訟法知識問答》《狂潮黑浪》《法官以案說法》等專著。在《人民法院報》《山東法制報》等國家ji、省級報刊發(fā)表理論文章30余篇。受聘于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兼職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