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銘,浙江樂清人;法學博士(博士后)?,F任國家“2011計劃”司法文明協同創(chuàng)新中心研究員,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入選國家“萬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美國耶魯大學、印第安納大學(伯明頓)、德國慕尼黑大學、臺灣大學訪學學者。兼任浙江大學校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吉林大學兼職教授,華東政法大學兼職教授。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等省部級以上課題十余項;出版《刑事司法的國民基礎研究》《刑事司法民主論》《錯案是如何發(fā)生的》等七部專著;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國內核心期刊以及Criminology & Criminal Justice等國際SSCI刊物上發(fā)表論文一百余篇;曾獲第三屆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一等獎、第四屆中青年刑事訴訟法學優(yōu)秀成果獎一等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