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作家,是幼時的夢想。沒人教過我做這樣的夢,也沒人唆使我去做這樣的夢,但,真的,七八歲時,就向往當一個作家?,F(xiàn)在想想,確有一點莫名其妙。但也真的就這么背著做作家的沖動和夢想,一直活了過來。到什么時候才認真想過,怎么才算是一個稱職的作家?好像至今也沒騰出一塊正經的時間來做這樣的考量和盤算。沒有去盤算,大概的原因可能是因了一直認為自己在作家圈里就算是個稱職的家伙吧?,F(xiàn)在想想,也確有點可笑:憑什么你就把自己這么個長得有點疙里疙瘩的“大土豆”放進了“稱職”這個筐筐里去了呢?我并非不知道這二三十年中國文壇上新潮風起,異議并列,大小圈子各施拳腳,勇爭前茅。但我總在想,做文學無非三點:一,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最后必定還是要由歷史和人民來斷是非、黑白、優(yōu)劣的。二,活著是為了要思想。這是十九世紀法國文學理論家泰納的一句名言。我始終奉為寫作生涯的金科玉律。三,每每剖開自己寫過的文字,里頭都應有血流出來。這其買是改過了愛默生的一句名言放在自己書桌上的。他的原話是:“剖開這些字,會有血流出來,那是有血管的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