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愛民,男,1969年生,湖南省武岡人,現(xiàn)為湘潭大學法學院·知識產(chǎn)權學院副院長、法學博士、法學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兼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立法學研究會理事、三峽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湘潭市政協(xié)常委,入選教育部新世紀人才支持計劃。在《中國法學》、《法學評論》、《法商研究》、《法制與社會發(fā)展》等學術刊物發(fā)表論文60余篇,先后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項目、司法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等10余項,獲得省部級教學、科研獎勵6項。自2007年來,在全國率先推出法學實踐性教學“當事人模式”,帶領學生先后啟動了廢除“駕考合一”制度、刪除“身高歧視”、廢止“天價過路費涉及司法解釋”等教學事例,在全國產(chǎn)生了較大的影響,成為該教學模式的經(jīng)典。中央電視臺、湖南衛(wèi)視、《法制日報》、《中國教育報》、《湖南日報》等數(shù)十家全國主流媒體進行了大量報道,并因“以教學改革踐行法治”當選為“2009年度湖南省最具影響力的法治人物”、“2010年度湘潭市十大新聞人物”、“CCTV2011法治人物湖南十佳”、“《湘聲報》2011年面孔人物”。陳軍,男,1979年生,湖北省宜昌人,法學碩士?,F(xiàn)為三峽大學法學院講師、三峽大學法律服務中心副主任、三峽大學法學院法學實驗教育教學中心常務副主任,湖北省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理事。湘潭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在國內外期刊發(fā)表學術論文10余篇,其中《On Principle of Emergency LegalSystem》、《On China’s Multi—objective Legal System of TerroristEmergencyControl》、《LegalCountermeasures for the Emergencyin Three Gorges Reservoir Area》和《Legal Analysis on Chinese Emer—gency Relief Supplies StrategicReserve System》等5篇文章被EI全文檢索。參編教材1部,參與國家級項目1項,主持校級重點教研項目1項,其他項目2項。曾獲得三峽大學政法學院青年教師講課競賽二等獎、三峽大學人文社會科學三等獎、三峽大學首屆“我心目中的好老師”等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