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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首頁出版圖書人文社科法律法律法規(guī)民法繼承糾紛處理錦囊(第5版)

繼承糾紛處理錦囊(第5版)

繼承糾紛處理錦囊(第5版)

定 價:¥28.00

作 者: 法律出版社專業(yè)出版編委會 編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叢編項:
標 簽: 法律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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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1861597 出版時間: 2014-04-01 包裝: 平裝
開本: 32開 頁數: 389 字數:  

內容簡介

  本次修改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司法解釋對原稿中的相關內容進行了修訂。2.根據市場反饋的信息和意見,補充了財產繼承相關個別問題的處理。3.對上一版圖書中存在的錯誤或表述不準確、不清晰的地方進行了修改、潤色,刪繁就簡,進一步提高了書稿內容的質量。

作者簡介

暫缺《繼承糾紛處理錦囊(第5版)》作者簡介

圖書目錄

1No.合法繼承人的認定
1.全家煤氣中毒死亡時遺產的繼承方式
2. 失蹤人依法享有繼承權
3.遺棄被繼承人,喪失繼承權
4.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一律喪失繼承權
5.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的繼承權一律平等
6.離婚判決未生效期間丈夫死亡,妻子享有丈夫遺產的繼承權
7.喪偶兒媳享有公婆繼承權的法定情形
8.被收養(yǎng)子女非生父母遺產法定繼承人
9.事實收養(yǎng)的未成年養(yǎng)女對養(yǎng)父母遺產的繼承權受法律保護
10.非婚生子女是生父母法定繼承人
11.形成撫養(yǎng)關系的侄女非姑母遺產的法定繼承人
12.人工生殖的孩子依法享有父母遺產的繼承權
13.辦理了結婚登記未舉行結婚儀式的配偶依法享有繼承權
14.事實婚姻的繼子女依法享有繼父母遺產的繼承權
15.未形成撫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對繼父母遺產無法定繼承權
16.未形成撫養(yǎng)關系的過繼子女無法定繼承權
17.“過繼子”依法享有生父母遺產的法定繼承權
18.未辦理復婚登記的前妻對前夫遺產無法定繼承權
19.一夫二妻和諧相處多年,第二妻對丈夫遺產無法定繼承權
20.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yǎng)義務的人,可以依法獲得適當遺產
21.同居者對對方的遺產不享有法定繼承權
22.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受法律保護,不因鄉(xiāng)規(guī)民俗而喪失
23.遺腹子成活十天后死亡,依法享有法定繼承權

2No.遺產的法定范圍

24.債權可以依法繼承
25.個人承包權能否依法繼承應視情況而定
26.公產房拆遷安置款屬于遺產
27.公房使用權不能繼承
28.宅基地使用權不可以繼承
29.祖房下掘獲的祖輩所埋財物,屬于遺產歸繼承人繼承
30.未過戶的贈與房產可以繼承
31.贈與房屋已過戶,再立遺囑處分屬無效
32.土地補償費不可當作遺產來分配
33.“私房錢”的法律性質
34.著作權可依法繼承
35.職務發(fā)明人的財產權利可依法繼承
36.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資格可依法繼承
37.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權一般不能繼承
38.撫恤金和生活補助費可以作為遺產繼承
39.單位投保人未指定受益人,保險金可作為遺產
40.不當得利獲得的財產不能繼承
41.生活費請求權不能繼承
42.死亡賠償金可繼承項目范圍
43.附條件捐贈剩余的捐助款不是遺產
44.彩票獎金屬于遺產
45.股東資格能否繼承取得


3No.法定繼承的注意事項

46.父母子女關系不能用登報申明來解除
47.繼承權的放棄由他人代理須明確授權
48.轉繼承的處理
49.代位繼承的處理
50.夫亡后收養(yǎng)的子女不能代位亡夫繼承遺產
51.祖孫三代不能確定死亡先后順序的遺產繼承方法
52.替母還債后,放棄繼承權的繼承人可以請求分得遺產的繼承人給予補償


4No.遺囑繼承應注意事項

53.被繼承人宣告死亡時間與實際死亡時間不一致時的遺產繼承問題
54.遺囑繼承優(yōu)先于法定繼承
55.立遺囑未留未成年人的遺產份額被判無效
56.父母相繼去世,一人有遺囑,一人無遺囑時的繼承方式
57.間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時所立遺囑有效
58.戴面罩吸氧但神智清楚情況下所立遺囑有效
59.全部遺產贈與小保姆的遺囑符合法定要件的有效
60.遺囑只能處分自己的財產
61.夫妻共立一份遺囑時遺產的繼承方法
62.共同遺囑在法定情形下可由遺囑人一方撤銷和變更
63.父母共立遺囑由父執(zhí)筆,是共同遺囑而非代書遺囑
64.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代書遺囑無效
65.平日的口頭承諾不是有效的口頭遺囑
66.手機錄音遺囑是否有效
67.遺囑見證人的見證資格要件
68.撤銷和變更遺囑應符合的法定要件
69.遺囑不可以剝奪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70.遺囑所指房產被拆遷后,遺囑繼續(xù)有效
71.自書遺囑不可以改變公證遺囑
72.執(zhí)行遺囑時的注意事項
73.遺囑執(zhí)行人執(zhí)行遺囑可以獲得報酬的情形


5No.遺贈中的注意事項

74.接受父母生前贈與的財產,繼承父母遺產時無須抵消相應份額
75.公民有權將其財產遺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76.受遺贈人先于遺贈人死亡,遺贈失去效力
77.遺贈撫養(yǎng)協(xié)議能否對抗法定繼承
78.被繼承人未死亡,轉讓遺贈無效
79.不履行扶養(yǎng)協(xié)議不能繼承遺產
80.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的履行情況決定扶養(yǎng)人最終取得遺贈財產份額
81.既有扶養(yǎng)協(xié)議又有遺囑時的遺產繼承方式

6No.遺產分割方式

82.繼承恢復請求權的訴訟時效
83.繼承權糾紛訴訟時效的判斷
84.丈夫死后妻子名下的財產在特定情形下可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85.遺產分割前,個別繼承人私自處分遺產的行為效力待定
86.侵吞或爭搶遺產的繼承人,人民法院可酌情減少其應繼承的遺產
87.應優(yōu)先清償遺產債務再繼承遺產
88.繼承人僅在遺產價值范圍內承擔清償遺產債務責任
89.繼承人不知存折密碼也有權提取存款
90.兩人合伙的合伙人之一死亡時的合伙財產分割方式
91.母親遺產不足償債,生活無著的兒女能繼承遺產
92.持卡人死后透支消費不應由繼承人承擔清償責任
93.放棄遺產也不能“放棄”贍養(yǎng)

7No.涉港澳臺及涉外繼承中的糾紛處理

94.涉外繼承應根據遺產性質來確定適用的法律
95.涉臺繼承糾紛的處理
96.出國勞務人員在國外獲得的死亡保險賠償金適用死亡地法律繼承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yǎng)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臺灣的合法繼承人其繼承權應否受到保護問題的批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分家析產的房屋再立遺囑變更產權,其遺囑是否有效的批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未成年的養(yǎng)子女,其養(yǎng)父在國外死亡后回生母處生活,仍有權繼承其養(yǎng)父的遺產的批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財產共有人立遺囑處分自己的財產部分有效處分他人的財產部分無效的批復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于未經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有無繼承其遺產權利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繼承開始時繼承人未表示放棄繼承遺產又未分割的可按析產案件處理的批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繼父母與繼子女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能否解除的批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被繼承人死亡后沒有法定繼承人,分享遺產人能否分得全部遺產的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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