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事業(yè)快速發(fā)展的背后,我們也清醒地看到:高等院校、中小學校等各類教育機構,作為國家教育事業(yè)的開拓者、踐行者,本應是一潭凈水、一方凈土、清凈圣潔之地,但是近年來教育領域各種腐敗現象不斷滋生、蔓延,除涵蓋貪污挪用、權錢交易等社會各領域普遍存在、共有的腐敗現象外,還出現了教育領域特有的一些腐敗問題,如巧立名目亂收費、招生過程中的“暗箱操作”、各種形式的學術腐敗等。以北京市為例,2008年至2012年,全市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處教育領域職務犯罪案件68件97人。教育領域“七大關口”中,除學術誠信以外,基建工程、科研經費、招生錄取、物資采購、財務管理、校辦企業(yè)無一例外地有案件發(fā)生。貪污賄賂犯罪高發(fā),窩串案件頻現,犯罪手段日趨隱蔽,教育腐敗形勢可謂嚴峻。腐敗不僅嚴重損害了教育事業(yè)的健康發(fā)展,對整個社會風氣也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更制約著首都經濟社會的科學發(fā)展。反腐倡廉必須常抓不懈,拒腐防變必須警鐘長鳴。作為法律監(jiān)督機關和查處腐敗的專業(yè)機構,檢察機關肩負著為經濟社會發(fā)展和國家法治建設保駕護航的重任。近年來,北京市檢察機關始終堅持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與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類院校加強協(xié)作配合,在不斷加大辦案力度的同時,更加注重服務和保障,更加注重預防宣教和制度防控,取得了明顯成效。此次編寫教育領域專題警示讀本,是北京檢察機關立足檢察職能、服務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的又一探索。通過編寫《教育領域職務犯罪預防與警示》一書,以期促進各教育部門和廣大教育工作者理性審視當前教育領域存在的腐敗問題以及潛在的廉政風險,更加積極、主動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強化制度建設,深化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為有效減少和防止教育領域職務犯罪的發(fā)生做出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