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美術史》共分十二章:第一章闡述自然與人文地理背景與階段性政治、藝術的特色,起到綱舉目張的作用。自第二章至第四章敘述早期美術特色形成時期,有“考古發(fā)現(xiàn)與石刻遺物”、“宗教建筑、繪畫與工藝”、“地圖與地志繪畫,,三塊內容,分別強調了華人寺院、基督教堂在早期美術中的突出地位。第五章與第六章是19世紀為主的繪畫藝術,有“西洋畫家與澳門紀實畫風”、“外銷畫與民間藝術品”兩塊內容,強調西方藝術家與畫風對澳門藝術形成的作用,其中又以英國人錢納利的藝術活動為重點。從第七章至第十一章內容比較豐富,具體闡述20世紀初以來包括中國書畫、西洋美術的傳承,尤其強調“澳門與嶺南畫派關系”,“彩墨書畫的傳承”,“西洋繪畫的發(fā)展”,“現(xiàn)代藝術的國際化進程”,還有畫家兼教育家鄭錦、嶺南畫派后人黎明、藝術學校與西洋版畫推廣、水彩畫的獨特發(fā)展等專門闡述的內容。由于設計是相對獨立的,因此由第十二章專論“設計藝術的萌芽與興盛”,從“早期的商標與廣告設計”,談到“設計藝術崛起的諸多動力”以及“當前設計領域的突出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