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新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相關稅收規(guī)范性文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8號
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
3.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00號
5.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
6.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7.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體工商戶業(yè)主、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自然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的通知I
2011年7月29日財稅[2011]62號
8.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執(zhí)行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有關問題的公告
2011年7月29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6號
9.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實施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的通知
2011年7月26日國稅發(fā)[2011]75號
10.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代開貨物運輸業(yè)發(fā)票個人所得稅預征率問題的公告
2011年7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4號
第二部分 2011年個人所得稅改革有關問題
1.現(xiàn)行個人所得稅制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什么?
2.此次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主要背景和必要性是什么?
3.此次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為什么只修訂了部分條款?
4.什么是“起征點”、“免征額”,它們與“減除費用標準有什么不同?
5.我國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是如何確定的?
6.此次修改個人所得稅法將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確定為3500元/月的主要考慮是什么?
7.為什么在全國適用統(tǒng)一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
8.減除費用標準是否考慮了家庭負擔情況?
9.此次修改個人所得稅法后,涉外人員附加減除費用如何調整?
10.除了調整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費用減除標準,還有哪些納稅人的費用減除標準需要同步調整?
11.為什么我國現(xiàn)行個人所得稅對丁二資、薪金所得項目采用“定額扣除法”?
第三部分 附錄——個人所得稅基礎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