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 | 登錄讀書好,好讀書,讀好書!
讀書網(wǎng)-DuShu.com
當前位置: 首頁出版圖書人文社科法律司法案例與司法解釋人民法院刑事指導案例裁判要旨通纂(套裝上下冊)

人民法院刑事指導案例裁判要旨通纂(套裝上下冊)

人民法院刑事指導案例裁判要旨通纂(套裝上下冊)

定 價:¥298.00

作 者: 陳興良,張軍,胡云騰 等編
出版社: 北京大學出版社
叢編項:
標 簽: 暫缺

購買這本書可以去


ISBN: 9787301210635 出版時間: 2013-01-01 包裝: 精裝
開本: 16開 頁數(shù): 1500 字數(shù):  

內(nèi)容簡介

  一、《人民法院刑事指導案例裁判要旨通纂(套裝上下冊)》結(jié)構1.章節(jié)設置:本書的章節(jié)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分則對應(其中第十章“軍人違反職責罪”因無案例而暫未列出)。2.罪名排列:本書各章節(jié)下罪名,按《刑法》條文順序排列。3.案例結(jié)構:本書收錄的案例由“基本案情”和“裁判要旨”兩部分構成。二、《人民法院刑事指導案例裁判要旨通纂(套裝上下冊)》案例來源1.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的指導性案例(截至第三批)。2.《刑事審判參考》(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二、三、四、五庭主辦)。3.《人民法院案例選》(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編)。4.《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簡稱《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主辦)。三、裁判要旨編號收入這本書的裁判要旨以法條及罪名為依據(jù)進行編排,以便讀者查找。

作者簡介

  陳興良,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北京大學法學院學術委員會主任、北京大學刑事法理論研究所所長、北京大學社會科學學部學術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審判理論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監(jiān)獄學研究會副會長、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委員以及國家社科基金學科評審組專家等職。張軍,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1973年1月參加工作,碩士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2012年11月4日被中國共產(chǎn)黨第十七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通過增選為中央紀委副書記。胡云騰,法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兼任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常務理事兼秘書長、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危害國家安全罪
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法》第105條第1款)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放火罪(《刑法》第114條、第115條第1款)
爆炸罪(《刑法》第114條、第115條第1款)
投放危險物質(zhì)罪(《刑法》第114條、第115條第1款)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第114條、第115條第1款)
破壞交通設施罪(《刑法》第117條、第119條第1款)
破壞電力設施罪(《刑法》第118條,第119條第1款)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刑法》第125條第1款)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刑法》第128條第1款)
交通肇事罪(《刑法》第133條)
重大責任事故罪(《刑法》第134條第1款)
危險物品肇事罪(《刑法》第136條)
消防責任事故罪(《刑法》第139條)
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秩序罪
生產(chǎn)、銷售偽劣產(chǎn)品罪(《刑法》第140條)
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刑法》第141條)
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法》第144條)
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chǎn)品罪(《刑法》第146條)
生產(chǎn)、銷售偽劣農(nóng)藥、獸藥、化肥、種子罪(《刑法》第147條)
走私文物罪(《刑法》第151條第2款)
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刑法》第151條第2款)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刑法》第151條第3款)
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刑法》第153條、第154條)
虛報注冊資本罪(《刑法》第158條)
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刑法》第159條)
妨害清算罪(《刑法》第162條)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刑法》第163條第1款)
非法經(jīng)營同類營業(yè)罪(《刑法》第165條)
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刑法》第167條)
偽造貨幣罪(《刑法》第170條)
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刑法》第171條第1款)
高利轉(zhuǎn)貸罪(《刑法》第175條)
騙取貸款罪(《刑法》第175條之一)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刑法》第176條)
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刑法》第177條)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法》第177條之一第1款)
內(nèi)幕交易、泄露內(nèi)幕信息罪(《刑法》第180條第1款)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刑法》第182條)
洗錢罪(《刑法》第191條)
集資詐騙罪(《刑法》第192條)
貸款詐騙罪(《刑法》第193條)
票據(jù)詐騙罪(《刑法》第194條第1款)
金融憑證詐騙罪(《刑法》第194條第2款)
信用卡詐騙罪(《刑法》第196條第1款)
保險詐騙罪(《刑法》第198條)
逃稅罪(《刑法》第201條)
騙取出口退稅罪(《刑法》第204條)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fā)票罪(《刑法》第205條)
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刑法》第206條)
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刑法》第207條)
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刑法》第214條)
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刑法》第215條)
侵犯著作權罪(《刑法》第217條)
侵犯商業(yè)秘密罪(《刑法》第219條)
損害商業(yè)信譽、商品聲譽罪(《刑法》第221條)
合同詐騙罪(《刑法》第224條)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刑法》第224條之一)
非法經(jīng)營罪(《刑法》第225條)
強迫交易罪(《刑法》第226條)
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刑法》第227條第1款)
倒賣車票、船票罪(《刑法》第227條第2款)
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刑法》第229條第1、2款)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故意殺人罪(《刑法》第232條)
過失致人死亡罪(《刑法》第233條)
故意傷害罪(《刑法》第234條)
強奸罪(《刑法》第236條)
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8條)
綁架罪(《刑法》第239條)
拐賣婦女、兒童罪(《刑法》第240條)
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第245條)
侮辱罪(《刑法》第246條)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刑法》第253條之一)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刑法》第253條之一)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刑法》第257條)
重婚罪(《刑法》第258條)
虐待罪(《刑法》第260條)
第五章 侵犯財產(chǎn)罪
搶劫罪(《刑法》第263條)
盜竊罪(《刑法》第264條)
詐騙罪(《刑法》第266條)
侵占罪(《刑法》第270條)
職務侵占罪(《刑法》第271條)
挪用資金罪(《刑法》第272條)
敲詐勒索罪(《刑法》第274條)
故意毀壞財物罪(《刑法》第275條)
破壞生產(chǎn)經(jīng)營罪(《刑法》第276條)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妨害公務罪(《刑法》第277條)
招搖撞騙罪(《刑法》第279條)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刑法》第280條第1款)
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罪(《刑法》第286條)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刑法》第290條第1款)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刑法》第291條之一)
聚眾斗毆罪(《刑法》第292條)
尋釁滋事罪(《刑法》第293條)
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zhì)的組織罪(《刑法》第294條第1款)
傳授犯罪方法罪(《刑法》第295條)
賭博罪(《刑法》第303條第1款)
開設賭場罪(《刑法》第303條第2款)
妨害作證罪(《刑法》第307條第1款)
窩藏、包庇罪(《刑法》第310條)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第312條)
脫逃罪(《刑法》第316條第1款)
騙取出境證件罪(《刑法》第319條)
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刑法》第328條第1款)
醫(yī)療事故罪(《刑法》第335條)
非法行醫(yī)罪(《刑法》第336條第1款)
非法進行節(jié)育手術罪(《刑法》第336條第2款)
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
(《刑法》第341條第1款)
非法占用農(nóng)用地罪(《刑法》第342條)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刑法》第347條)
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第348條)
窩藏、轉(zhuǎn)移、隱瞞毒品、毒贓罪(《刑法》第349條)
走私制毒物品罪(《刑法》第350條)
組織賣淫罪(《刑法》第358條第1、2款)
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刑法》第359條第1款)
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刑法》第363條第1款)
傳播淫穢物品罪(《刑法》第364條第1款)
組織淫穢表演罪(《刑法》第365條)
第七章 危害國防利益罪
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刑法》第372條)
第八章 貪污賄賂罪
貪污罪(《刑法》第382條)
挪用公款罪(《刑法》第384條)
受賄罪(《刑法》第385條)
對單位行賄罪(《刑法》第391條)
私分國有資產(chǎn)罪(《刑法》第396條第1款)
第九章 瀆職罪
濫用職權罪(《刑法》第397條)
玩忽職守罪(《刑法》第397條)
徇私枉法罪(《刑法》第399條第1款)
私放在押人員罪(《刑法》第400條第1款)
違法發(fā)放林木許可證罪(《刑法》第407條)
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罪(《刑法》第415條)
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刑法》第417條)
案例索引
主題詞索引

本目錄推薦

掃描二維碼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m.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