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的發(fā)展對建筑學科各類專業(yè)的教學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它不僅要求學生掌握現(xiàn)代科學知識和正確的思維方法,還要求具有高層次的藝術素養(yǎng)和表達能力。美術教學負有對學生培養(yǎng)創(chuàng)造性思維,提高審美能力以及訓練表達能力等重要任務。在60年代初曾根據當時的教學要求,編寫了相應的美術教材。30年來,形勢發(fā)展了,針對時代特點,研討教學方法、教學要求和編寫適用的教學用書是提高教學質量的有效措施。在全國高等學校建筑學學科專業(yè)指導委員會的指導下,于1990年11月在南京召開了由清華大學等十一所院校參加的“全國建筑美術教學研討會”的準備會議,又于1991年4月在重慶召開的、有54所高等院校參加的“全國建筑美術教學研討會”上,研討了新的美術課教學要求,確定由清華大學、東南大學、同濟大學、天津大學、重慶建筑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西安建筑科技大學、浙江大學、湖南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北京建筑工程學院、蘇州城建環(huán)保學院和吉林建筑工程學院等13所院校負責編寫素描、速寫、水彩、水粉和建筑畫等五本系列試用教材,由陜西人民美術出版社負責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