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什么是土地征收
1.什么是土地征收?土地征收有什么特征?
2.土地征收與土地征用有什么聯(lián)系與區(qū)別?
3.《物權法》對土地征收有哪些規(guī)定?
4.土地征收要進行補償么?
5.土地征收應遵循什么原則?
6.在我國土地補償是完全補償么?
7.建國后我國的土地征收制度經歷了怎樣的演變過程?
第二章 土地征收程序
8.農村土地征收的程序是如何規(guī)定的?
9.哪些機關有權進行農用地轉用審批?
10.有權進行征收審批的機關有哪些?
11.無權行使征地審批權的機關實施的土地征收行政行為效力如何?
12.土地征收中的主要違法形態(tài)有哪些?
13.土地征收的組織實施機關及征地公告程序的有關規(guī)定?
14.怎么進行征地補償?shù)怯洠?br />第三章 土地征收的補償安置
第一節(jié) 土地征收補償及土地補償費
15.土地征收補償?shù)姆秶鞘裁矗?br />16.土地補償費如何計算?
17.土地征收補償費用分配權的內涵及其與土地承包方獲得補償權的區(qū)別?
18.土地補償費怎樣進行分配?
19.土地補償費分配方案的有效性如何確認?
20.法院能否因村民委員會所欠債務查封土地補償費?
21.法院能不能強制執(zhí)行村民的征地補償費來償還債務?
22.土地征收補償費用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
第二節(jié) 土地補償費的分配
23.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認定標準?
24.取得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方式是什么?
25.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在什么情況下喪失?
……
第四章 糾紛爭議解決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