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惠山地方政府治理結構階段改革實驗報告》的理論研究,針對我國行政管理體制的特點,就基層政府提出了政府、社會組織和市民三者合作互動的理論架構,并依據這一理論初步形成了推進基層改革的實踐性思路。2004年又開始承擔了《地方政府治理結構實證》研究的課題,旨在將一些形成共識的理論和思路,付諸于實踐。經過兩年來的實踐,越發(fā)感到,加快地方政府治理結構改革,在體制轉軌、社會轉型不斷加快的背景下,不僅是推進經濟政治體制改革的客觀要求,也是農村基層廣大干部群眾的內在要求。實踐并不會拘泥于理論框架。現(xiàn)有自發(fā)的改革實踐和自覺的群眾要求,在有些方面已遠遠超出原有理論設計和構想。特別是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以后,廣大農民由原來的“單位人”變成“社會自由人”,以經濟利益為主要價值取向的個人意志充分發(fā)揮,對改革實踐原有的群體認同帶來了極大的挑戰(zhàn)。同時并因為市場經濟的不斷歷練,基層群眾平等、開放、民主、法制的意識不斷增強,在不同層面、以不同方式對改革和完善地方政府治理結構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挑戰(zhàn)和新的要求,都直接或間接地成為推進地方政府結構改革創(chuàng)新的積極因素。一方面拓展和豐富了完善地方政府治理結構的實踐內容,另一方面也對實施地方政府治理結構改革提出了新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