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 | 登錄讀書好,好讀書,讀好書!
讀書網(wǎng)-DuShu.com
當前位置: 首頁出版圖書經(jīng)濟管理經(jīng)濟財政、金融財政稅收納稅人權利及其保障研究

納稅人權利及其保障研究

納稅人權利及其保障研究

定 價:¥16.00

作 者: 王建平 著
出版社: 中國稅務出版社
叢編項:
標 簽: 政治法律 法學理論 法 律

購買這本書可以去


ISBN: 9787802355125 出版時間: 2010-04-01 包裝: 平裝
開本: 32開 頁數(shù): 192 字數(shù):  

內(nèi)容簡介

  《納稅人權利及其保障研究》是一篇博士論文,研究的對象是關于納稅人權利保障的研究。全書的主要內(nèi)容有:納稅人權利的內(nèi)涵、性質(zhì)及其理論依據(jù),國外納稅人權利保障制度及其對我國的啟示,我國納稅人權利保障的現(xiàn)狀,完善我國納稅人權利保障制度的對策建議。納稅人權利及其保障是納稅人地位的核心內(nèi)涵。而納稅人地位的轉型,即納稅人從“納稅義務人”向“納稅權利人”轉型,則可以從根本上解決稅制建設和稅務管理中的諸多現(xiàn)實問題;推動稅收法律關系和納稅人權利保障機制的重構;推進現(xiàn)代市場經(jīng)濟的稅法理論的創(chuàng)新。社會契約論、人民主權理論、公共財政理論、公法上的債權債務理論以及行政控權理論,分別作為納稅人定位的政治學、經(jīng)濟學、稅法學與行政法學的理論基礎,為論證納稅人地位轉型的正當性提供了理論依據(jù)。實現(xiàn)納稅人地位轉型,旨在矯正矢衡的稅收法律關系,推動“政府一納稅人”關系從“管理控制型”向“保護服務型”轉變。為實現(xiàn)這一目標,應著力于三個方面的轉型:第一,理念的轉型,需注重培育包括納稅人在內(nèi)的全體社會成員的新型納稅人權利理念。第二,稅收理論和稅法理論的轉型,需重新解釋稅收、稅收法律關系等基本范疇,重構以稅收法定主義原則為統(tǒng)帥的新型稅收原則體系,并確立納稅人生存權保障原則與有利納稅人解釋原則在稅法原則體系中的突出地位。第三,稅收制度的轉型,需實現(xiàn)以“國庫至上”為本質(zhì)特征的“征稅之法”轉向以納稅人權利為中心的“權利之法”。

作者簡介

  王建平,1965年1月生,湖南長沙人,湖南大學法學院經(jīng)濟法學專業(yè)畢業(yè),法學博士,湘潭大學法律碩士,注冊稅務師,高級會計師,長期從事稅政管理和稅務行政管理工作,致力于稅收理論和稅法理論研究,已出版《稅制建設與稅務管理探索》、《增值稅理論與實踐》、《稅收若干問題的思考與探索》等專著,在《人民日報》、《財政研究》、《稅務研究》等30多家報刊雜志發(fā)表法學、財政、稅收、會計方面的論文100余篇,多篇論文獲國家稅務總局、中國稅務學會科研論文獎。

圖書目錄

1 緒論
1.1 選題背景
1.1.1 稅收日益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1.1.2 納稅人地位面臨轉型
1.2 納稅人權利保障研究的意義
1.2.1 納稅人權利保障是稅收活動內(nèi)在機制的必然要求
1.2.2 重視納稅人權利保障研究是現(xiàn)實的迫切需要
1.3 國內(nèi)外納稅人權利保障研究的現(xiàn)狀
1.3.1 西方國家納稅人權利保障研究的現(xiàn)狀
1.3.2 我國納稅人權利保障研究的現(xiàn)狀
1.4 研究的思路及主要內(nèi)容
1.4.1 研究的思路
1.4.2 研究的主要內(nèi)容

2 納稅人權利的理論依據(jù)
2.1 納稅人地位轉型中的納稅人權利
2.1.1 從“納稅義務人”到“納稅權利人”:納稅人地位的轉型
2.1.2 抽象納稅人與具體納稅人
2.1.3 納稅人地位轉型后的納稅人權利
2.1.4 納稅人權利的三種形態(tài)
2.1.5 納稅人權利的四大機能
2.2 社會契約論與人民主權理論——納稅人權利的政治學理論依據(jù)
2.2.1 社會契約論與人民主權理論
2.2.2 建立在社會契約論與人民主權理論基礎上的納稅人權利
2.3 公共財政理論——納稅人權利的經(jīng)濟學理論依據(jù)
2.3.1 彌補市場失靈:公共物品由國家提供
2.3.2 稅收:納稅人享受公共產(chǎn)品所支付的價格
2.3.3 納稅者主權:納稅人作為公共產(chǎn)品的消費者所享有的權利
2.4 公法上的債權債務理論——納稅人權利的稅法學理論依據(jù)
2.4.1 稅收法律關系的概念
2.4.2 從權力關系說到公法上的債務關系說:對稅收法律關系性質(zhì)認識的演進路徑
2.4.3 稅收法律關系的性質(zhì):基本和核心的關系為債權債務關系
2.4.4 稅收法律關系的本質(zhì):平等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
2.4.5 法律關系的內(nèi)容:對等地享有權利與承擔義務
2.5 行政控權理論——納稅人權利的行政法學理論依據(jù)
2.5.1 管理論、控權論與平衡論
2.5.2 行政法的本質(zhì):控制和約束政府權力
2.5.3 控制征稅權的目的在于保障納稅人的權利
2.6 小結:納稅人權利正當性依據(jù)的理論體系

3 “政府一納稅人”關系的轉型
3.1 傳統(tǒng)的“政府一納稅人”關系模式:管理與控制
3.1.1 管理與控制模式的特征
3.1.2 管理與控制模式下稅收制度的特征
3.2 新型的“政府一納稅人”關系模式:保護與服務
3.2.1 新型“政府一納稅人”關系模式的特征
3.2.2 “保護與服務”模式下的稅收制度
3.3 有效實現(xiàn)“政府一納稅人”關系轉型
3.3.1 稅收理念的轉型
3.3.2 稅收理論與稅法理論的轉型
3.3.3 以稅收制度為中心的相關制度的轉型

4 納稅人權利體系的構建
4.1 納稅人權利的分類
4.1.1 國內(nèi)外稅法學者對納稅人權利及其分類的研究
4.1.2 抽象納稅人權利與具體納稅人權利
4.2 抽象納稅人權利
4.2.1 抽象納稅人權利運行機理的主要特征
4.2.2 抽象納稅人權利的主要內(nèi)容
4.3 具體納稅人權利
4.3.1 實體性權利
4.3.2 程序性權利
4.4 小結:從抽象納稅人權利與具體納稅人權利兩個層面構建納稅人權利體系

5 抽象納稅人權利的法律保障
5.1 抽象納稅人權利保障的主要途徑
5.1.1 抽象納稅人權利保障水平的制約因素
5.1.2 立法保護與行政控權:抽象納稅人權利保障的關鍵
5.2 全面實現(xiàn)納稅人權利的憲法化
5.2.1 西方國家對納稅人權利的憲法保障
5.2.2 我國憲法中納稅人權利保障的完善
5.3 建立民主立法的立法機制
5.3.1 堅持民主立法的價值取向
5.3.2 納稅人參與稅收立法全過程
5.3.3 發(fā)揮專家在立法中的作用
5.4 建立約束政府征稅權的機制
5.4.1 最大的危險來自政府征稅權的隨意行使
5.4.2 權限制約:從立法的權限上限制政府征稅權
5.4.3 程序制約:改造政府稅收行政立法的立法程序
5.4.4 權力控制:明確稅法解釋原則,嚴格稅法解釋程序
5.4.5 空間壓縮:有效約束稅務機關的自由裁量權
5.4.6 流程制約:明確嚴格的稅收執(zhí)法流程
5.4.7 內(nèi)外監(jiān)督:強化對稅收執(zhí)法活動的有效監(jiān)控
5.5 稅負水平的控制與稅收優(yōu)惠傾斜的制度安排
5.5.1 關注稅負水平與稅收優(yōu)惠傾斜
5.5.2 合理控制稅負水平與優(yōu)化稅收優(yōu)惠傾斜的制度安排
5.6 強化對預算的法律約束
5.6.1 從“合法征稅”到“合法用稅”:一個完整的納稅人權利保障過程
5.6.2 注重對預算重點環(huán)節(jié)的法律約束
5.6.3 重視困難時期對預算的法律約束
5.7 建立納稅人的自我保護與社會保護機制
5.7.1 納稅人自我保護與社會保護的方式
5.7.2 以納稅人協(xié)會的培育為切入點健全保障機制

6 具體納稅人權利的法律保障
6.1 強化具體納稅人權利保障的思路
6.1.1 具體納稅人權利保障水平的主要制約因素
6.1.2 權利行使路徑的暢通與權利的有效救濟:具體納稅人權利保障的關鍵
6.2 建立暢通的納稅人權利行使途徑
6.2.1 西方發(fā)達國家具體納稅人權利保障的實踐
6.2.2 明確具體納稅人權利及其行使途徑
6.3 規(guī)范和優(yōu)化納稅服務
6.3.1 從強制管理到服務行政:稅務行政理念的變遷
6.3.2 納稅服務的本質(zhì):有效實現(xiàn)納稅人權利
6.3.3 構建科學高效的納稅服務體系
6.3.4 制度約束:實現(xiàn)納稅服務的法治化與建立納稅服務績效考核評價機制
6.4 改進稅收行政爭訟的救濟模式
6.4.1 西方發(fā)達國家及我國臺灣地區(qū)稅收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的實踐
6.4.2 我國稅收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方式的改進
6.5 強化征稅主體的行政責任機制
6.5.1 行政責任追究:防止征稅權濫用的有效機制
6.5.2 構建嚴格而明確的雙層行政責任機制
7 結論
參考文獻
后記

本目錄推薦

掃描二維碼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m.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