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經濟學 競爭法與法學教育:種明釗教授八十華誕學術研討會文集》中,種明釗教授提出:要把法學和經濟學有機結合起來,建立一門介于法學與經濟學之間的邊緣學科:法經濟學。這在當時是一個具有開創(chuàng)性的設想。種明釗教授因此被一些學者譽為“中國大陸法經濟學的第一位倡導者”;而西南政法大學也由此被他們稱為“中國大陸法經濟學的發(fā)源地”。1992年,種明釗教授主編的《中國農村經濟法制研究》一書作為“七五”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出版,并獲四川省人民政府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二等獎,在當時科研條件尚顯落后的情況下,該書在探索農村經濟法制方面盡顯篳路襤褸之功。2000年,種明釗教授主持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研究》一書出版,著名法學家王家福教授鑒定認為其是“一部具有重要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的優(yōu)秀學術著作”,“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中難得的優(yōu)秀成果”。、“申博改大”,種明釗教授為西南政法大學的發(fā)展作出了卓越的貢獻。1993年,西南政法大學博士學位授權點申報成功,在學科建設上取得一次跨越式的發(fā)展。1995年,在種明釗教授的帶領下,西南政法大學全體同人同心戮力,實現了由“西南政法學院”到“西南政法大學”的華麗轉身,這又為以后學校的進一步發(fā)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