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經濟的蓬勃發(fā)展,體育產業(yè)逐漸成為人們關注的一個熱點。以競技比賽、健身鍛煉等形式表現(xiàn)出來的體育活動,在人們熟悉的性質和效用之外,開始與無形資產、知識產權、無形財產等這些過去關聯(lián)不多的字眼產生越來越緊密地結合,并且被逐步納入到法律考量與調整的范疇。特別是北京申奧成功之后,對奧林匹克標志等無形資產、知識產權的保護成為我國的現(xiàn)實需求。于是,對體育無形資產、體育知識產權、體育無形財產以及奧林匹克無形資產、奧林匹克知識產權概念的使用以及對這些社會現(xiàn)象的關注,逐步成為體育界的一種時尚,也引起了越來越多的學者們對這一理論研究的極大興趣。在不到十年的時間里,相關的研究成果如雨后春筍般涌現(xiàn),幾百篇期刊論文、十多項省部級以上課題成果、幾十篇博士碩士學位論文相繼問世。這不僅使得體育學術得以繁榮,更是對擴大體育精神產品價值的理解與宣傳,認識和解決體育實踐中的有關問題,促進體育事業(yè)和體育產業(yè)發(fā)展以及為籌備舉辦北京奧運會提供保障等,都產生了積極的作用和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