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計量學院質檢法教材系列:新編經濟刑法教程》之所以稱為“新編”,體現(xiàn)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內容新。該教材吸收了2007年以后頒布的刑法修正案的內容,特別是《刑法修正案(八)》不僅對經濟犯罪的罪名、構成條件進行了修改,在經濟犯罪刑罰上也進行了前所未有的修訂。《中國計量學院質檢法教材系列:新編經濟刑法教程》對經濟犯罪立案追訴的標準采用了2008年、2010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lián)合頒發(fā)的最新追訴標準,同時也吸納了近年來相關的學術成果。第二,研究視角新。鑒于經濟犯罪是以違反經濟法律為前提的特征,該教材將刑法與經濟法有機結合起來,凸顯了相關經濟法律、法規(guī)的闡釋,從經濟違法到經濟犯罪的視角探討經濟犯罪的構成條件。這種研究角度可改變對經濟犯罪的闡述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窘境。第三,編寫方式新。在犯罪分類上,在保留了刑法對經濟犯罪規(guī)定的八類犯罪的基礎上,對各類犯罪又以犯罪對象或犯罪領域為標準進行二次分類。在對各類具體犯罪的闡述上,采取了對重點犯罪單獨詳細闡釋,一般犯罪集中簡要介紹。在此罪與彼罪認定上,采用了將其某類犯罪集中加以比較分析,既避免了一罪一比較的交叉重復,又有利于學生對各種具體犯罪構成特征的整體性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