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重點學科·稅收學系列教材:中國稅收(第3版)》編寫中,我們努力將科學研究的最新成果恰當地體現在教材之中。比較明顯的地方是:在稅收本質分析中,我們將稅收概括為強制征收,將稅收依據歸結為政府職能,用一般報償性替代了以往的無償性;在稅收職能分析中,我們將稅收職能定義為稅收具有的滿足政府執(zhí)行職能需要的能動性,并從政府執(zhí)行職能需要和稅收的相對優(yōu)越性兩個方面來分析稅收的職能;在稅收原則分析中,我們將公平原則與效率原則劃分為稅收的和經濟的兩個方面;在稅收水平分析方面,我們提出了稅收水平的演變軌跡和現實稅收水平與理想稅收水平的差異問題;在稅收體系分析方面,我們對稅收體系的決定因素進行了新的總結與概括,并將稅收體系的演進歷程分為要素稅、產業(yè)稅、流程稅三個階段;在稅收結構分析方面,我們對稅收結構的決定因素進行了新的總結和概括;在稅收制度分析方面,我們對一些稅種的類型進行了新的劃分;在稅收優(yōu)惠分析方面,我們將其劃分為財政性優(yōu)惠、政策性優(yōu)惠、管理性優(yōu)惠、外交稅收豁免四種基本類型;在稅收征收管理分析方面,我們將其確定為稅籍管理制度、稅源監(jiān)控制度、稅款征收制度、稅務稽查和稅收獎勵與處罰五個系列。將這些研究成果體現在教材中,不僅可以更好地解釋中國的實際問題,而且有利于提高教學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