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4月3日,第七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以下簡稱代表法)。代表法頒布實施以來,在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職權,發(fā)揮代表作用,推進民主法制建設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隨著人大制度建設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fā)展,代表工作的實踐不斷豐富,需要進行實踐經驗總結。2010年10月28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代表法的決定,對代表法進行了修改。代表法既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職責的重要法律,同時,也是全社會特別是包括人大工作者在內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學習和掌握的基本法律。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為人大代表執(zhí)行職務提供服務和保障。我們在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的支持下,根據新修改的代表法寫作了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