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十年來,隨著對中國古代文學研究與探索的不斷深入與拓展,作為科研成果表現形式之一的文學史著作不斷涌現,令人目不暇接,難以盡覽。各種多卷本的、大部頭的文學史更為搶眼,甚至一些斷代的文學史著動輒百十來萬字,更令廣大讀者望而卻步,不敢問津,即便是本科生、研究生要下決心花大量時間去讀一部七八十萬字乃至百萬字開外的文學史,也不是件輕而易舉的事。生活在信息化時代的人們,到底需要對古代文學發(fā)展的歷程了解和把握到什么程度?這個問題曾長時間地困擾過我,常使我陷入較深層次的思索。因為我已從事了幾十年的古代文學教學與研究工作,經常面對青年學子的虛心求教。我發(fā)現,他們也有跟我一樣的困惑,但他們的困惑比我更現實、更急迫,更需要及早獲得答案。因為他們要面臨不得不參加的各種級別的古代文學史的考試。有的學生就直截了當地問我,大部頭的文學史內容那么多,重點在哪?我每遇到這類發(fā)問也直截了當地回答:無論哪本文學史都要提到并論述的內容,那就是重點,個別文學史著單獨感興趣的問題,盡管筆墨用得較多,也不是重點。對于準備應試的青年學子來說,我的回答可能有些急功近利的色彩。但對于中國古代文學發(fā)展的實際而言,我的回答卻道出了一個最基本的事實,各種各樣的文學史著作的作者們已經早就不約而同地形成共識,對于哪些內容才是文學史上必不可少的這個問題的看法,彼此并無分岐。只不過是,要把文學史做大,就得使某些內容膨脹,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