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村建設與村民自治法律研究》是對我國村民自治的歷史沿革、發(fā)展變遷進行了系統而多角度的闡述,客觀、立體地再現了清末以來村民自治的整體面貌。分析新農村建設背景下,國家、鄉(xiāng)鎮(zhèn)和村民各具不同的利益訴求。認為正是由下利益訴求的不同和制度構建本身的缺陷,實踐中村民自治出現了制度變異。村民自治應當在諸多方面實現變革。分析《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踐運行和村民自治的現實困惑,認為村民自治的制度運行不僅要在宏觀層面應對社會環(huán)境變化和?論更新的挑戰(zhàn),更需在微觀制度層面進行具體的制度變革。提出“組織起來——解決中國農村問題的關鍵”的觀點。通過高度理性化的社會組織,將孤立分散的村民組織起來,使之能夠通過集體行動,參與公共事務,影響公共權力。真正使村民自治制度成為村民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制度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