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代倫理學和法學的研究視域中,對于法律倫理學的研究,正日益受到人們的關注。法律倫理學是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年輕而又充滿活力的新興交叉學科。雖然道德和法律的思考自古有之,但是道德與法律的關系在不同的時代和不同國家,由于其所面臨的時代課題不同及各民族的歷史文化傳統(tǒng)的差異,人們會有不同的理解和認知,各具不同的特點。在法律科學技術性領域發(fā)展提供的各種可能性面前,人們不得不駐足思考科學上的可能與倫理學上的應當、法律上的正當,究竟是一種什么關系?道德如何通過價值這一紐帶或中介,合法地、邏輯地進入法律領域?這又引發(fā)人們對體現社會的某種善惡觀念,并以一定歷史階段人類社會發(fā)展的應當和理性為取向,進行善與惡或正當與不正當的價值評判的法的價值性領域的審視。法的價值性領域告訴我們,法律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種價值,并需要體現道德上的公正。作為人類兩種最主要的社會調整方式和手段,道德與法律之間的關系確乎具有十分豐富而深刻的倫理學與法哲學的內涵,幾乎涉及公平正義、倫理道德、人性和人類社會關系全部問題的本質。在法的技術性領域,必須由法保證底線的倫理。而法要彰顯自身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又離不開人類倫理理性的支撐。倫理是基礎,法律是保障;有倫理而無法律,則倫理有時會失其作用;有法律而無倫理,則法律有時亦會蒼白無力。因此,在法的技術性領域,兩者應該相輔為用,不可偏廢。這就需要研究者在深刻揭示道德與法律關系的道德哲學、法哲學和法律倫理學基礎的同時,關注本民族時代的法律精神和倫理精神、法律文化和倫理文化的傳統(tǒng),努力作出具有時代特點和民族特色的學理闡釋和實踐創(chuàng)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