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成文法,其適用都離不開法律解釋。國際條約適用的法律解釋被稱為條約解釋。世界貿易組織之前,國際法適用的條約解釋在實踐中大致采用兩種方式:學理解釋和官方解釋。世界貿易組織之后,條約解釋出現了另一種全新的解釋方法——“先例”解釋方法。實踐中,世界貿易組織條約既遵循條約解釋的一般規(guī)則,又遵循“先例”對條約的涵義“剖析明白”。專家組、上訴機構已經裁定的案件,成為世界貿易組織條約解釋需要遵循的“先例”。隨著這個組織爭端解決機構發(fā)布案件的增多,“先例”在條約解釋上起到的作用,將越來越超過條約解釋的理論和原則。這一特征,使世界貿易組織法律體系的條約適用,成為國際條約適用的一個新生事物,也迫使世界貿易組織條約的研究和應用者,必須考慮采用這種全新的條約解釋方法——“先例”解釋法。本書闡釋“先例”解釋法對世界貿易組織補貼規(guī)則的條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