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的模糊性在許多情況下常常導致法律適用中的不確定性,而法律適用中的不確定性又常常對法律及審判理論提出挑戰(zhàn)。為了回應這些挑戰(zhàn),《法律中的模糊性》力圖從語言哲學的相關理論和觀點出發(fā)對邊際情形(borderline cases)中模糊語詞適用的不確定性問題作出解釋,并藉此以全新視角重拾法律理論中的各種爭議?!斗芍械哪:浴纷髡哒J為,模糊性不僅是法律語言的一個特征,它同時也是法律的一個特征:法律的語言資源及非語言資源常常模糊不清。上述主張所暗含的意蘊和后果對許多法律理論家而言似乎不可接受,因為若法律是模糊的,則法官不可能總是經由貫徹執(zhí)行當事人的法律權利與義務裁決案件,法官不可能總是對相同案件作相同處理,因此所謂的法治理想似乎也就變得可望而不可即。《法律中的模糊性》對法治理想之內容提供了一種新的表達,并認為正義和法治之追求不依賴于如下觀念:法律的各項規(guī)定在所有情況下都確定無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