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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學習權及其救濟研究

大學生學習權及其救濟研究

定 價:¥28.00

作 者: 倪洪濤 著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叢編項:
標 簽: 法理學

ISBN: 9787511806727 出版時間: 2010-05-01 包裝: 平裝
開本: 大32開 頁數(shù): 246 字數(shù):  

內容簡介

  “學習型社會”和“國民教育權”理論的提出,以及教育民主化改革的推行,使得“學習權”理論應運而生,最終促成了教育理念從“受教育權”到“學習權”的飛躍。學習權是公民憲法基本權利,現(xiàn)代大學生學習權是一項帶有社會權屬性的自由權。無論是國家立法權、行政權還是司法權的介入,或多或少都有悖于大學自治。面對大學學術事務,司法無論在審查范圍還是審查強度上都有著極大的局限性。申訴裁判權作為大學的一項傳統(tǒng)自治權,在國家壟斷司法的現(xiàn)代社會亦應受到應有的尊重。為大學生學習權有效保障計,學術自由內在價值和大學自治的基本精神也決定了,應該確立大學生申訴在學習權救濟體系中的主導地位。

作者簡介

  倪洪濤,男,漢族,1974年生,河南禹州人。湘潭大學法學院畢業(yè),并分別于2002年、2008年獲法學碩士學位和法學博士學位。自2002年起在湘潭大學法學院執(zhí)教,現(xiàn)任湘潭大學校長辦公室副主任(主管法務),湘潭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上研究生導師,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湘潭大學訴訟法學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長沙分所執(zhí)業(yè)律師。主要從事憲法學、行政法學和行政訴訟法學的教學、科研與實務工作。以“質疑大橋收費、維護公民權益”當選“2008年度湖南省十大最具影響力法治人物”,2009年入選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師。近年來,在《法學評論》、《現(xiàn)代法學》、《法律科學》、《行政法學研究》等學術刊物發(fā)表論文近三十篇,出版合著兩部,參編教材近十部,主持教育部、司法部課題各一項。

圖書目錄


導言 背景與立場
 第一節(jié) 研究的范疇與對象
 第二節(jié) 研究的緣起與預期
 第三節(jié) 研究的價值與意義
第一章 理論前提:從學術自由到大學自治
 第一節(jié) 學術自由的內涵析要
 第二節(jié) 學術自由的憲法依據(jù)
  一、國外“學術自由”的憲法依據(jù)簡介
  二、中國“學術自由”憲法依據(jù)的歷史沿革
 第三節(jié) 為什么“學術”必須“自由”
  一、探究客觀真理或高深學問是學術自由保障的內在要求
  二、道德責任是學術自由保障的倫理依據(jù)
  三、“獨立文化”是學術自由保障的必然結果
 第四節(jié) 大學自治的由來及其構造
 第五節(jié) 大學自治的內容與范圍
 小結
第二章 大學生學習權:從自由權到社會權
 第一節(jié) 學習權理論的產(chǎn)生及其背景
  一、“學習型社會”的到來
  二、“國民教育權”理論的出現(xiàn)
  三、教育民主化改革的推行
 第二節(jié) 我國“受教育權”理論商榷
  一、它淡化了學習權作為一項自由權的固有屬性
  二、它不利于創(chuàng)新精神的培育
  三、它不利于學習者平等觀念的養(yǎng)成和人性尊嚴的確立
 第三節(jié) 大學生學習權的權利屬性
 第四節(jié) 大學生學習權的憲法依據(jù)
 第五節(jié) 大學生學習權的類型化
  一、自主學習權和協(xié)助學習權
  二、考生的學習權、新生的學習權和注冊學生的學習權
  三、學習自由權、學習社會權和學習相關權
 第六節(jié) 我國現(xiàn)行大學生學習權法律規(guī)范體系評析
 第七節(jié) 兩個階段學生學習權之比較
 小結
第三章 學習權救濟的前提:法律保留對校規(guī)的適用邊界
 第一節(jié) 有限“法律保留”的必要性
  一、“福利法治國”的深刻影響
  二、“制度性保障”理論的邏輯必然
  三、基本權利“內在制約法則”使然
  四、高等教育一體化和標準化的內在要求
 第二節(jié) “有限法律保留”的邊界
  一、“有限法律保留”的整體定位  
  二、一種學習權視角的解讀
 第三節(jié) “校規(guī)”類型化規(guī)制的路徑選擇
  一、“校規(guī)”性質的再認識
  二、“校規(guī)”的分類規(guī)制
  三、案例分析與前瞻
 小結
第四章 學習權救濟的關鍵:司法審查空間的拓展
 第一節(jié) 司法審查有限介入的可能性
 第二節(jié) 司法審查有限介入的現(xiàn)實障礙
  一、大學“自治規(guī)章 ”審查機制的缺失
  二、“內部行政行為”理論的思想禁錮
  三、我國行政主體的理論困境
  四、教育部門規(guī)章 的壓擠效應
 第三節(jié) 有限司法審查介入的廣度
  一、主流觀點的梳理
  二、代表性理論批判
  三、司法審查范圍的再認識
 第四節(jié) 司法審查有限介入的前提性原則
  一、窮盡行政救濟原則
  二、成熟原則
 第五節(jié) 有限司法審查介入的強度
  一、學習相關權案件的審查強度——“嚴格審查標準”
  二、“學術性事項”的審查強度——“合理性審查標準”
  三、“行政性事項”的審查強度——“中度審查標準”
  小結
第五章 學習權救濟的主導:大學生申訴制度的完善
 第一節(jié) 我國大學生申訴的制度化沿革
 第二節(jié) 大學生申訴的制度內涵
 第三節(jié) 確立申訴在學習權救濟體系中的主導地位的緣由
  一、大學歷史演進的必然結果
  二、大學精神和司法審查有限性的內在要求
  三、大學生學習權保障的現(xiàn)實需要
 第四節(jié) 我國大學生申訴制度的反思與重構
  一、申訴受案范圍的拓展
  二、“學申委”組織結構的優(yōu)化
  三、申訴決定效力的校內終局性
  四、申訴程序的司法化
 小結
參考文獻
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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