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負責審理本院受理的各類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和部分專利、商標授權確權行政糾紛案件。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共新收包括侵犯專利權糾紛、侵犯著作權糾紛、侵犯商標權糾紛、不正當競爭糾紛和各類知識產權合同糾紛以及專利、商標授權確權糾紛等知識產權案件277件,加上2007年舊存的各類案件52件,全年共審理各類案件329件,比2007年增長103.9%。最高人民法院通過依法履行知識產權審判職責,解決各類知識產權紛爭,充分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通過一系列疑難復雜和新類型知識產權案件的裁判,不斷明確相關法律適用問題,維護了知識產權司法標準的統一。最高人民法院裁判的這些知識產權案件中有關法律適用問題的闡釋,對于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具有指導和借鑒意義。為及時總結審判經驗,加強審判監(jiān)督和指導,促進知識產權法律適用標準的統一和完善,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在2008年度審結的184件案件中,選取了23件典型案件的判理摘要,形成本年度報告,現公開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