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提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的體系的框架,即:三大部門群(公法、私法、社會法),五大基本部分(憲法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和訴訟法),和適應當代的發(fā)展而分化或組合而成的五個新部門(財政金融法、環(huán)境保護法、經濟法、婚姻家庭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我們認為,按照這種思路來認識和劃分我國社會主義法的部門,符合法律發(fā)展的規(guī)律,符合法律調整方法越來越豐富、細化,各種不同調整方法的聯系也越來越緊、整體化越來越強的趨勢,有利于我國法律體系的進一步完善,也有利于我國社會主義法學研究的進一步深入。有學者指出,自1978年年底以來,經過29年的探索與實踐,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已經實現了從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與經濟體制改革進程相適應,中國的法治建設也不斷推進,取得了顯著的成效。截止到2008年10月底,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現行有效的法律230余件,國務院制定的現行有效的行政法規(guī)6001余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基本形成,在國家的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的主要方面,已經做到了有法可依。③從總體上看,這些法律法規(guī)肯定了改革開放的成果,反映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體現了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fā)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提供了有利的法治保障。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既立足本國國情,又深入研究中國傳統文化和借鑒國外法律制度,博采眾長,兼收并蓄,做到擇善而從,是一個非常重大的問題。對此,在本書各章中,多位作者均有積極而有益的探索,相關內容,不一而足。本書還對我國社會主義法的體系的各個部門及其相互關系,作了簡要的闡述。由于各個部門法學的專家在一些具體理論問題上仍有某些不同的看法,在這些問題上本書主編尊重各該章作者的觀點,未作也不宜作過多修改,這就留給讀者去辨別、評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