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考生更好地了解大綱和教材的變化,準確把握2009年命題的新走向,《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新舊對照及教材增補輔導》設置以下幾個欄目: 1.【考點增刪說明】對司法考試大綱以及教材的變化作總體介紹。包括兩部分內容: (1)提示法律最新變化,包括新修正和增加的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立法解釋等,展現最新立法、司法動態(tài); (2)對照2008年大綱和教材,總結2009年司法考試考點變動情況,讓考生總覽全局,對司法考試的最新變化了然于胸。2.【高頻考點提示】 總結2004年至2008年司法考試第一卷至第三卷高頻考點,以“☆”的數量代表曾被考核試題數,提示“??肌眱热荩綄に痉荚嚸}規(guī)律。3.【大綱新舊對照】 對2008年和2009年司法考試大綱進行比較,以表格列舉的形式,直觀體現變動考點,細心的考生可能從中發(fā)現點點命題奧秘。其中:(1)大綱正文加灰底的文字,為2009年考點變動修改之處。(2)表格中“備注”欄目中的文字是說明文字,非大綱正文,主要對于本章節(jié)重大調整之處給予特別說明。(3)與2008年相比,2009年司法考試大綱中的“基本要求”改動均不大,《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新舊對照及教材增補輔導》中不再一一對比,變化之處文字加灰底,以提示考生注意。4.【教材增補輔導】 《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2009年修訂版)由參與大綱編寫的相關專家學者撰寫,與2008年相比,內容和結構上不斷完善。針對以上情況,《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新舊對照及教材增補輔導》依據教材所作修改,為考生指出教材最新變化,提示新出”內容,特別提示重點難點。需要說明的是:(1)考點標題前序號為所在章和節(jié)序號,例如經濟法中的“2-3食品安全法”,表示“食品安全法”是司法考試大綱經濟法部分第二章第三節(jié)中的考點。(2)大綱考點增刪與教材增補內容并不一定完全吻合,對于大綱變動而教材中改動不大的考點,【教材增補輔導】中不再一一說明。5.【法條新舊對照】 針對近年法律法規(guī)修訂,為考生進行法條新舊對照,幫助考生快速抓住法律法規(guī)修改關鍵之處,提高復習效率,輕松應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