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司法考試考點透析》的思路是“減負、輔助”,以準確性為原則,以有效性為目標,以應試性為指導。沒有尋求知識的系統(tǒng)和全面,而是將商法、經濟法、知識產權法的重點、難點列明。在這個思路主導下,《2009司法考試考點透析》體例安排如下:列明考點,可以一目了然知道該部門法中的必考之處?!翱键c”下設【要點提示】、【核心法條】、【例題】子欄目,將教材、法條、試題結合,以幫助考生熟悉考點在試題中會以何種形式出現(xiàn),強調對知識的運用能力,并在【例題】分析中,對一些復雜試題簡要分析題干或選項中的陷阱。需要說明的是,商法、經濟法、知識產權法在司法考試中比較依賴法條,尤其是經濟法部分,為了避免重復,有的考點下只設置了【核心法條】或者【要點提示】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