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試圖對夫妻共同財產制進行整體、全面的研究。夫妻共同財產制按照制度內容來說包括三個方面: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夫妻對共同財產的權利和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包括債務)劃定共同財產的界限,解決哪些是共同財產、哪些是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包括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以及管理權,核心問題是如何行使這些權利以及在受到侵害時如何救濟;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該財產制的終結機制,包括在什么情形下分割、如何分割等問題。通過這些研究,力爭在理論上加深認識,在實踐中為解決疑難問題提供方案。本書擬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第一,歷史分析方法。夫妻共同財產制的具體制度設計是否符合我國國情、能否為我國廣大民眾接受是研究該課題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第二,比較研究方法。法國、意大利、德國、瑞士、美國的一些州、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以及我國的臺灣、澳門等國家和地區(qū)的民法典和其他單行法中都有共同財產制,這些國家和地區(qū)市場經濟已經成熟,我國今天走的道路它們也曾走過,它們的立法可以為我國未來立法提供有益的經驗。第三,實證分析方法。從問題本身出發(fā),通過其內在邏輯性,找到最終解決的辦法,這是科學研究的基本方法.同樣是夫妻共同財產制問題研究的基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