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教學中,教師要改變一個觀念。從前,教育學作為師范學校的一門學科,只有一本教科書。凡是編入教科書的,都要在課堂上教給學生,若有遺漏,教師就會被認為沒有盡到責任?,F在,我們使用新教科書,必須打破這個觀念。一方面,本教科書,有必修內容和選修內容,同時,還有教學實踐和課外教學活動與之相配合。另一方面,教科書并不是教學的最高依據,教學的最高依據是國家頒布的中師教育學教學大綱,必須以教學大綱為準繩來傳授教科書的內容。依據教學大綱的要求,教科書的內容在統(tǒng)一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彈性,以適合于不同地區(qū)的實際情況和不同程度學生的不同需要。教科書中有若干內容是教學大綱未有規(guī)定的,對這些內容應列入選學范圍,不在教學要求之內。教師可以不教,僅供學生自學參考。即便是屬于統(tǒng)一的基本要求的內容,也有許多層次。在教學方法上,也不是要求教師千篇一律地在課堂上講授給學生,其中,相當一部分要通過學生自學來掌握。不光課文的內容是如此,就是學生的練習、作業(yè),也可以區(qū)分為必做和選做兩部分。這樣的學習,效果將會更好。在師范學校里,學生是未來的教師,早日學會自學更具有特殊的重要意義。以上所述,希望學校的領導、主持教育學課程的有關部門、教師和學生都能充分理解,尤其希望考試命題時都要考慮到上述的這個改變。(二)我們編寫的教學指導書,是供教師教學參考用的。它對課文內容的分析,比之教科書的內容有很大的擴展,包括輔之以適量的新的參考資料,如文件、數據、事例以及各學派觀點的資料。所有這些,都是力圖幫助教師深刻領會教科書內容的精神,向他們提供更多的必要的信息,提高其修養(yǎng),以利于教學。當然不是要求教師把這些都拿到課堂上去全部傾倒給學生。教師應當根據教學目標的要求和學生的實際情況,靈活地應用本指導書提供的材料,以更好地按教學大綱的要求向學生進行傳授。(三)本教學指導書的宗旨,是要幫助解決教師備課中遇到的實際困難,但決不是有問必答。它只是力圖解決教學中遇到的帶有共性的和帶有原則性的問題。同時,本書中所提供的,都是供教師參考用的,屬于建議性質。因此,它不僅不能妨礙、相反要有利于發(fā)揮教師獨立鉆研課本的積極性和發(fā)揮教學的創(chuàng)造性。這是大家必須注意到的。本書的編寫或有不當之處,懇請批評指正。(四)本教學指導書的范圍,集中在共同必修課題的部分,即自緒論起到課題十三為止。有關為適應地區(qū)、學校差別而設的必修課題部分,根據廣大教師的反映和要求,只列入了課題十五,其余的未列入,特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