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律思想的最大特點是多種學術資源和解釋進路紛然雜陳,具有鮮明的實用主義和學術綜合的特色。它既研究法律內部的概念、關系、規(guī)范,又研究法律外部的屬性、影響、效果;既有反映統(tǒng)治階級意志的主流法律哲學.又有對整體法律制度及其承載的意識形態(tài)和價值體系進行批判和揭露的批判法律傳統(tǒng)既有書齋論道的應然性法學,又有深入法律運作實踐的.帶有鮮明實證和經驗色彩的經濟分析、社會分析和田野調查;既有沿襲了歐洲大陸傳統(tǒng)的自然法學和分析實證主義傳統(tǒng)的諸多流派.更結合美國本土社會與現實發(fā)展的實踐.創(chuàng)造性建立起來的社會學法學.于是這三類反映和解釋法律本質之事實、規(guī)范和價值的不同進路就在美國法的實踐中被冶于一爐.相互激蕩碰撞,產生法律知識拓展的嶄新空間。 哈佛大學法學院大衛(wèi)?肯尼迪教授常年開設一門《美國法律思想經典》課程,專門介紹20世紀以來美國法律思想史當中的經典名篇,從中梳理出法學理論發(fā)展的清晰脈絡。深入淺出.深受哈佛學生的歡迎。毫無疑問.肯尼迪教授按照年代順序所選的經典論文,每一篇都是根據多年統(tǒng)計的引證率最高的一些作品,在美國法學界影響廣泛。這一點想必讀者們也都慕名已久。本書的選編以此為基礎。這次編選的原則是盡可能將其他從未翻譯的經典文章(事實上這些篇目我們也大多久聞其名或在某些法律史教材中略有涉獵)介紹過來.庶幾可以填補我國外國法律思想史研究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