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情偶寄》是清初文人李漁的一部所謂寓“莊論”于“閑情”的“閑書”。作者在該書卷首《凡例七則·四期三戒》中自述道:“風俗之靡,猶于人心之壞,正俗必先正心。近日人情喜讀閑書,畏聽莊論,有心勸世者正告則不足,旁引曲譬則有余。是集也,純以勸懲為心,而又不標勸懲之目,名曰《閑情偶寄》者,慮人目為莊論而避之也?!庇终f:“勸懲之意,絕不明言,或假草木昆蟲之微、或借活命養(yǎng)生之大以寓芝者,即所謂正告不足,旁引曲譬則有余也?!蔽铱矗顫O的這段表白,半是矯情、半是真言。所謂矯情者,是指李漁出于自我保護的目的,故意說給當政者和正人君子者流聽。因為李漁的著作文章在當時已經受到某些人的指責。李漁的友人余澹心(懷)在為《閑情偶寄》作序時就說:“而世之腐儒,猶謂李子不為經國之大業(yè),而為破道之小言者?!彼?,李漁預先就表白:我這本書雖名為“閑情”,可并不是胡扯淡,也無半點“犯規(guī)”行為;表面看我說的雖是些戲曲、園林、飲食、男女,可里面所包含的是微言大義,有益“世道人心”。李漁這么說,對于當時的統(tǒng)治者和滿口“仁義道德”,“非禮勿視”、“非禮勿聽”的“腐儒”們,不無討好之意。本書編選校注點評者本著“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的原則,選取了《閑情偶寄》的《詞曲部》、《演習部》的幾乎全部文字,《居室部》的大部分文字,其他各部的少量文字,約十萬言,占全書篇幅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