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斐遜1743年出生在弗吉尼亞。從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他勤奮好學,諳熟希臘文、拉丁文和法文。還熱愛文學,對哲學也有較深造詣。還是一位了不起的建筑師,當律師時頗有成就,大家認為他有雄才大略,他是一個“沉默的人”,用筆多于用嘴。1776年杰斐遜33歲,參與《獨立宣言》的起草,當時他的母親剛剛去世,不久前又死了一個孩子。妻子正在生病。他在接受訪談時說:“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割讓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彼倪@一番話。是《獨立宣言》全文的精髓之處。杰斐遜和他的同伴們7月4日發(fā)表的《獨立宣言》,標志著一個新的國家美利堅合眾國的誕生,這個日子后來成為美國獨立紀念日——即國慶日。